少年情侶拍拖性交及肛交 女方求停未即獲理多年後報警 男方認罪
少年情侶拍拖後已有性交,男方在女方未滿21歲時提議肛交,女方雖同意,但過程覺痛叫停,男不理繼續,至女方再三要求才停止。兩人後來分手,女方到英國升學並理解何謂性罪行後,憶起前男友對她的傷心回憶,遂回港報警。事隔8年,現年23歲的男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及肛交罪,法官李素蘭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6月27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男被告A(現年23歲)被控21歲以下的女童作出肛交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兩罪,案發在2018年10月19日及2019年3月20日。辯方今申請將被告匿名,獲法官李素蘭批准。
被告與X案發時約15至16歲
案情指,被告與女友X是同學,兩人案發時15至16歲,他們在2016年交往,2020年分手。事發在2018年10月19日,二人計劃有性行為,相約在X的家性交。二人在睡房親吻,X為被告口交,二人再性交約10至15分鐘。
用同志遊行取得的安全套及潤滑劑嘗試肛交
在2019年3月20日,被告與X在被告家中約會,被告提議肛交,X同意。被告肛交時,用X在香港同志遊行上取得的安全套和潤滑劑協助,惟X仍感到痛楚,叫被告停下,但被告不肯,X叫了3次被告始停止,歷時30秒。
兩人分手後X曾感到抑鬱並曾接受輔導
及至2020年6月,X不想再找被告,便在WhatsApp封鎖了他。X亦開始感到抑鬱,在同年11月找輔導。她翌年赴英留學,學習到何謂性罪行,她想起自己與被告發生過性行為,於是回港舉報被告。被告在2022年8月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HCCC 5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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