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案 鴻毅宏業董事等被控5項誤殺罪 附168死者全名單
大埔宏福苑於去年底發生大火,造成逾百人罹難,數千居民受災。政府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後,懷疑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涉及貪污等。警方及廉署今(10日)以「誤殺罪」及「洗黑錢」等共25罪,起訴兩間公司及7名人士,包括負責維修工程的顧問公司、總承建商、公司董事及檢驗人員等。其中2名董事及1男等3人及兩間公司,共被控5項誤殺罪,控罪於亦首次披露168名死者的身份。
案件今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9月2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法庭只准兩名不涉誤殺的男女被告保釋。
5名被告包括3名男子及兩間公司
5名被告被控誤殺的被告,包括3名男被告:何建業,52歲;吳躍,44歲;及黃俠然,40歲;及兩間公司:宏業建築工有限公司,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何為宏業董事,黃是鴻毅董事,吳為鴻毅的註冊檢驗員,他們共被控5項誤殺罪,指他們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誤殺168名人士。誤殺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另案並涉4名被告,包括:侯建華,及洪國偉、鍾素芬、李敏,被控洗黑錢等其他罪名。全部7名被告,只有侯建華及鍾素芬准保釋,兩人均不涉誤殺罪。
控罪書首次披露全部168名死者的名單
第一項誤殺罪涉81名死者
他們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死亡:賴志光、陳柱楷、朱卓權、鄭玉池、鄭崔永秀、黃寶營、蘇永權、杜元泉、蔡文英、劉美金、吳惠珍、梁勵青、林湘、葉嘉莉、劉秀賢、鄧淑萍、薛愛華、楊統英、紀麗明、吳環好、NOVITA、蘇兆雄、何梓甄、李房有、林芳、羅瑞先、蘇偉勳、張美芬、姚永濃、李國偉、鄭桂香、YASMIATI、麥慧蘭、王秀云、譚惠萍、DINA-MARTIANA、DARWATI、何華星、李堅玉、陳良本、高錦嫦、蘇恩曄、曾玉薇、練志輝、張大彬、劉軟綿、劉定嘉、成淑清、余素英、廖秀芳、吳垣志、洪偉香、蔡麗萍、蔡永德、楊淑𡖖、蔡雪珍、鍾勤好、譚麗媚、鍾少琼、鍾秀珍、區耀輝、吳金霞,羅美英、莊兆基、黃惠貞、SRI-WAHYUNI、黃杏妹、潘桂芳、WIDYANA DESY、陳德新、曾月愛、韓潔玲、陳錦强、鄧慧賢、高美玲、李官華、老英、梁錫豪、黃秀惠、陳寶燈、李麗珠。
第二項誤殺罪涉82名死者
他們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死亡:劉春叶、陳耀基、莫淦林、梁碧施、劉文光、譚潤嫦、譚康松、SITI-KHOTIMAH、許巧玉、胡耀輝、李泉章、繆少琼、黎錦雄、石桂芳、黎凱琪、白瑞蓮、鄧欣彤、鄧達兒、梁蘇妹、曾蕙嫻、李欣穎,、李俊民、葉碧兒、ERAWATI、李薛明、曾麗馨、麥露恩、盧卓明、甘潔瑩、黃仁藻、吳玉珍、冼麗芬、文浩輝、王薇薇、周永光、歐潔貞、呂建章、蔣炳垣、蔣詠琴、鄭煦翹、ESTEBAN MARYAN PASCUAL、卓世俸、周小娟、莫家寶、鄧淑貞、張芯悅、張琝浠、陳海慧、郭慧欣、黃麗娟、阮少祥、李峰、鍾燕華、曾麗華、湯艷芳、潘儉雅、毛雪蓮、黃錦華、SITI-FATONAH、區月英、蔡尚謙、江景鈿、任婷、任娟、李炳威、趙月娥,、黃嘉星、陳曼玲、梁賢樺、鄧玉萍、楊麗嬋、黎乃月、譚海成、張碧娟、何淑芬、王思懿、張小玲、葉麗文、葉桃、任伴馨、藍新娥、何偉豪(消防員)。
其餘3罪各涉1至2名死者
第三項誤殺罪涉2名死者:楊煥英、洪敬量,他們於2025年11月27日死亡。
第四項誤殺罪涉2名死者:李麗雯、何美寶,他們於2025年11月26及27日死亡。
第五項誤殺罪涉1名死者陳漢標,他於2025年11月26至27日死亡。
案件編號:WKCC 270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