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不賣的業權怎處理?測量師學會料須立法 未必再有恩恤成份
政府今日(26日)表示,已接獲大埔宏福苑H座宏志閣共193戶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佔全座業主數目77.8%﹐超過政府啟動收購的75%門檻。
當局早前表明,不排除立法收購不打算向政府賣業權單位。測量師學會會長溫偉明預計,現時政府啟動收購,要處理餘下業權將須立法,而若以一貫收地賠償準則,會以「現存價值」計算賠償,估計政府會以宏福苑未有火災發生的情況計算,但未必會如現時提出的收購方案般有「恩恤」價成分。
政府最新確認,將宏福苑宏志閣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加上現時屋苑其餘七座有78.4%單位已同意售出,餘下未能收購的業權成為焦點。按政府時間表,八座樓宇的單位業主,若在下周二(30日)前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可在「特設銷售計劃」中優先揀樓,8月31日為最後交回信件的期限。
黃偉綸早前曾指不排除立法收購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單位
至於堅決不出售的業權,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較早前表明,不排除立法收購。測量師學會會長溫偉明指,由於需集齊全部業權,宏福苑土地才可以有一步去向,加上現時政府啟動收購全屋苑業權,估計會立法處理餘下業權。
溫偉明指如以一貫收地賠償準則 會以物業「現存價值」計算賠償
至於收購價錢,溫偉明指,由於以往未有先例,故難作估算。但他提到,若以一貫收地賠償準則,政府會以物業「現存價值」計算賠償,即就算收地後政府打算改建為公園,亦不會因此令賠償金額有任何增減。
政府目前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收購價有「恩恤」成份
他估計,最終政府會以宏福苑未有火災發生的情況計算物業「現存價值」。不過,政府現時提出的未補地價呎價8,000元、已補地價呎價10,500元,他認為有「恩恤」成分,而立法後的賠償金額有否此成分,他指要視乎政府的取態。
溫偉明又坦言,明白部份居民的堅持和想法,但認為政府好難完美地處理每一個個案。他認為,收購業權以外的其餘方案包括原址重建都有很大的困難,強調並非集齊100%業權同意重建即可,在決定重建方向、細節時亦要100%的同一意願。
至於立法所需時間,黃偉綸較早前表明,立法過程不簡單,最快是明年的事。溫偉明指,一旦成功立法,政府在刊憲、張貼相關通知公告後,很快就可以開始收地。
有指「火險」只適用於原址重建或還原單位的情況 溫偉明稱說法有誤
另外,政府早前指,宏福苑法團持有的保額約20億元「火險」屬「彌償」性質,當業主將業權售予政府後,該火險的賠償權益將歸政府所有。有指「火險」只適用於原址重建或還原單位的情況,溫偉明指說法有誤。
是否還原單位並不影響「火險」賠償額
他解釋,「火險」即財產全險(Property All Risks)絕大部份是以還原單位作為賠償金額的估值,是否還原單位並不影響能否得到賠償。他又指,一般情況下,若還原單位,賠償金額會實報實銷,但過往亦有情況是保險公司一筆過支付賠償,這類情況下一般需與保險公司協商,他認為由政府收購完所有業權後啟動會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