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稱受滋擾 入稟求禁披露其住址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准續禁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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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涉行賄非洲國家官員罪成被判囚3年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聲稱遭人滋擾,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他人擅自發布或披露何的個人資料,包括其住址、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他今(3日)在高等法院要求延續其臨時禁令,法官聽取何的律師陳詞後,接納何說法指疑有人在其背後損害何的聲譽,批准延長禁制令。

原告為何志平,被告為非法及故意地做出涉案受禁制行為的人,但無列出姓名。

何志平稱有人疑想毀其聲譽,入稟申請禁制令。(羅君豪攝)
何志平早前為其女兒宣傳新書而出席公開場合。(葉志明 攝)
何志平與妻子胡慧中的愛女何嘉珍早前在書展出書,父母都有撐場。(IG:@audreyjasmine_hkc)

何要求禁止被告作出滋擾及威嚇

何志平在入稟狀指,被告作出滋擾或威嚇行為。何志平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滋擾或威嚇何志平,以及未經何的同意下,禁制被告使用、發布或披露何的個人資料,包括他的住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和香港身份證號碼等。此外,何亦要求禁止被告,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作出上述兩項行為。

律師認為已把誓章及禁制內容送達被告

何志平今未有到庭,由律師代表,被告缺席聆訊。何的代表律師指,已經透過電郵向被告送達誓章和禁制令內容,認為被告已收到文件並知悉是次聆訊,但未有人出席聆訊。此外,何的代表律師亦加入「擁有、控制、營運涉案電郵的人」為另一名被告。

法官接納何的說法,相信有人在背後損害何志平的聲譽,批准延長禁制令。

案件編號:HCA 108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