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涉1日內在旺角13度偷拍 准1千元保釋至9月再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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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員涉在去年1月,在旺角中心等地方,多次偷拍多名女子的裙底,被控13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WKCC3194/2026)今(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把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訊。被告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期間須遵守保釋條件。

被告李榮臻(34歲,送貨員)被控13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控罪指,他在2025年1月1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688號旺角中心一期外及香港某處,13度拍攝不知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他是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女子X同意。

被告李榮臻旺角中心等地方多次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