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應以多種方式作煽動言論 包括張貼文宣作紙張革命 7.20判刑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侍應涉為在台灣的「中華保台反共復國黨」作宣傳,除在社交媒體發貼文,亦在港不同地方貼實體文宣,進行「紙張革命」,他並把部份文宣及入黨表格等寄出,他今(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1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DCCC 1103/2025)。法官陳廣池關注被告印刷資金來源,辯方稱被告當時有上班,他上網下載單張自行到店舖影印,並指本案無關政治因素,又指被告有癲癇和智力問題。陳官把案押後至7月20日判刑。

被告陳浩騫(22歲,餐飲業服務員)於2024年6月27日至 2025年4月2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被告陳浩騫在區域法院認煽動罪。(黃浩謙攝)

求情稱非鍥而不捨地犯錯

辯方求情指,被告並非鍥而不捨地犯錯,望法庭視本案為情節較輕,判監5年以下。陳官質疑,犯案時間長達10個月,豈會不知道自己犯錯?陳官又指,反修例早於2019年下旬發生,疑惑被告為何在2024年才犯案。辯方就指被告在2019年時只得16歲,年紀尚輕。

被告有癲癇和智力問題

辯方續指,被告犯案無關政治信念,他受到壞份子程凱力影響。被告的朋友求情指,被告因為人際關係弱,在學校被排斥,現實世界得不到關注,但程給了被告關注。庭上亦透露,被告有癲癇和智力問題。

案件涉及在台的政黨

案情指,本案涉及台灣政黨「中華保台反共復國黨」(下稱復國黨),其宗旨是「驅逐赤虜共產,恢復中華民國」。被告在涉案期間,網上社交媒體發放帖文,又在公眾地方張貼文宣,及郵寄文宣給同道中人,並管有28個載有文宣的備妥待寄信件。

社交平台發煽動貼文

被告在社交平台X的帳戶,案發期內發1184則帖文,有587名追蹤者,貼文內容包括反共及光時口號等,有7則貼文載有「願榮光歸香港」的歌曲,並有貼文提及「港人支持辛亥2.0復國革命」等,

曾在不同地方貼文宣

被告在Instagram的帳戶,曾發發布一個顯示一疊印有帶煽動內容的A4紙,並問網民是否有興趣參與「紙張革命」,發文又顯示會在香港各處地方貼上該A4紙,地點包括油麻地街道、黃大仙2條燈柱、澤安邨巴士站和電箱上等。

圖寄文宣到泰國

案情續指,被告在2025年4月企圖在牛池灣彩雲商場郵政局寄出一件郵件到泰國,郵件內有12張紙及11條標題包括:「復國黨入黨申請書」、 「廣港澳復興營志願入伍表格」等。「中華保台反共復國黨」的個人咭片顯示,自稱「舍利子」的台灣男子程凱力為復國黨負責人,咭片附聯絡方式。

家中有郵件相同及相關的文宣

警方其後到被告的寓所搜查,檢取寫有「中華民國辛亥2.0復國革命」的信封,載有上述郵件相同或相關的文宣,並有「正藍軍復國黨」及「黨員誓詞」,及一面「青天白日」旗。

承認把復國黨文宣寄給網民

被告被捕後承認獨自管理涉案帳戶,目的為「恢復中華民國統一」及對抗中共。但他支有實際加入復國黨。他又承認在公眾地方張貼該些單張,並意圖將復國黨入黨申請書及文宣郵寄給曾接觸他的網民。

被告曾與程凱力交談及匯報情況

此外,警方發現被告曾用Line應用程式與程凱力(舍利子)交談,被告屢次主動提出到訪台灣參與活動,並索取信封、金錢及申請書,亦有向程凱力匯報「紙張革命」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