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繼父認親女身旁兩非禮繼女 官指事主無助又蒙羞 判囚3年
越南裔繼父涉兩度趁約12歲的繼女睡覺時,對她上下其手,惟事實上,繼女兩次都在裝睡,她在第一次被性侵後即通知網友,兩周後再被繼父非禮後,同日即告知社工報警。繼父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DCCC1634/2025),繼女未有提供創傷報告,其母求情信指被告本性是個好男人,信他會改過。暫委法官高偉雄斥被告違反誠信,又稱他在親生女兒身旁非禮繼女,其行為令繼女感到無助及蒙羞,判囚3年。
被告N.Q.C.,42歲,建築工人,承認分別於2024年3月25日及4月8日,在香港長沙灣某單位,兩度猥非禮當時12歲至13歲的女童X。
X裝睡時被性侵 事後即通知網友
案情指,女童X於2011年出生,她約兩歲時,被告與X的母親結婚,成為X的繼父,兩夫婦在2016年誕下細女,一家四口居住在案發單位,X與妹妹同房。
在2024年3月25日的深夜,X當時約12歲,她與妹妹在房睡覺期間,被告步入房間,X假裝睡覺,被告把X的內褲脫下,並用手指插入X的下體,被告又把手伸到X胸圍下方抓X的左胸,X覺痛但不敢動,被告之後幫X穿回內褲後離開。X隨即告知網友她遭繼父性侵。
入房叫X起床前上下其手
事發約兩星期後,被告在同年4月8日上午6時許,趁X和妹妹仍在睡時入房,X假裝繼續睡覺,被告用手抓住X兩邊胸部,並吮X的右邊乳頭,又將手伸入X的內褲,將手指插入X的下體,被告一度離開又折返,再用手摸X的胸部數秒,然後輕拍X的背部叫醒她。X同日向社工揭發事件,被告同日被捕。
被告被捕時否認後承認有非禮
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犯案,但隨後在錄影會面下,承認在3月26日曾非禮X,因手指沾有X的分泌物而往洗手,他另承認在4月8日見X露出部份胸部,曾用雙手伸直X雙腿,並揭開X的上衣摸她的胸部及吮其乳頭,他亦認有將手伸入內褲觸摸X下體。
X母指被告本性好男人信他會改過
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在2周內兩度侵犯繼女是錯誤的行為,對繼女深感抱歉及後悔,亦理解這惡念傷害了家庭,他在求情信稱感到後悔及羞恥,難以面對家庭,日後不會再犯。X母在求情信中指,不明白為何被告會犯下此案,又指被告本性是好男人,信被告日後會改過。
官斥被告在親女身旁非禮繼女
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指,X是被告的繼女,儘管二人無血緣關係,被告的行為屬破壞誠信。X不願提供創傷報告,但相信X必然有在事件上蒙受心理創傷,且她當時只有12至13歲,且其妹妹亦即被告親女正睡在旁,被告的行為必然令X感到無助及受到羞辱,故判被告入獄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