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水|水費戶口結束後仍供水 水務署每年少收9千萬 申訴署調查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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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21日)宣布,就水務署於水費帳戶結束後無人承接帳戶的監察與跟進,展開主動調查行動。申訴專員公署早前調查發現,有帳戶在長達數年無人承接的情況下持續錄得用水,但水務署卻未適時截水或執法,認為水務署缺乏監察機制,因而未能及早發現及跟進懷疑非法取水行為。連同偷水,香港每年未經授權用水量超過2,000萬立方米,涉及少收的水費超過9,000萬元。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21日)宣布,就水務署於水費帳戶結束後無人承接帳戶的監察與跟進,展開主動調查行動。(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當水務署收到原有註冊用戶通知而結束水費帳戶後,會發信到有關處所,邀請新用戶承接帳戶。若指定限期內沒有新用戶提出申請,水務署便會安排截斷供水。在無人承接水費帳戶而水務署尚未截水期間,假如有人取用處所的供水,便有可能構成《水務設施條例》所指的非法取水行為,可被檢控。

申訴署批水務署鮮有調查及檢控非法取水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調查申訴個案時,發現水務署缺乏機制監察水費帳戶結束後無人承接帳戶的用水情況,因而未能及早發現及跟進懷疑非法取水行為。雖然早前水務署已增設監察機制,公署認為跟進上仍有其他不足,包括延誤、截水行動欠積極、鮮有從非法取水角度進行調查及檢控等。其中,有帳戶在長達數年無人承接的情況下持續錄得用水,水務署卻未適時截水或執法,反映現行機制未能有效識別及處理異常情況,成效並不理想。

安裝申訴專員公署早前調查發現,有帳戶在長達數年無人承接的情況下持續錄得用水,但水務署卻未適時截水或執法。(資料圖片/發展局局長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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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主動調查行動將詳細審研水務署的相關程序及指引是否合適及足夠,並透過個案分析檢視有關程序的實際執行情況,以及監察機制的成效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

根據水務署的估算,香港每年未經授權用水量超過2,000萬立方米,相當於超過8,000個標準泳池的水容量,少收水費超過9,000萬元。未經授權用水除了指一般非法取水行為(俗稱偷水),亦包括在無人承接供水帳戶期間的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