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擊港隊前代表招文韜為賺錢 開戶供人洗黑錢逾千萬 囚41月2周
劍擊港隊前代表招文韜,疑為想賺快錢,應網上廣告要求,為他人開戶以供他人的公司做生意,並稱可分一分佣金,惟其戶口卻被用作收取電騙騙款,招的戶口曾被用以清洗逾1千萬元。招今(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5項洗黑錢罪(DCCC12/2025),暫委法官余俊翔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對社會造成極深的禍害,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他對案件知情,但他雖曾懷疑,卻為報酬無視違法風險,近年涉及傀儡戶口的詐騙金額高達8億,加刑25%,判囚41個月2星期。
承認5戶口洗逾1060萬
被告招文韜(26歲,學生),在2015至2024年曾任劍擊港隊代表。他承認5項洗黑錢罪,指他於2021年8月4日至28日,在香港,連同身份不明的人,收取5筆分別存於匯立銀行、天星銀行、MOX銀行、螞蟻銀行及理慧銀行共約1060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份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財產。被告另有一項涉款38.2萬的洗黑錢罪,則獲法庭存檔。
兩名事主遭電騙失566及256萬
案情指,有騙徒假扮內地官員,訛稱他人參與詐騙活動、清洗黑錢。兩名事主感害怕受騙,依指示把儲蓄存入指定銀行戶口。他們的資金轉出至其他帳戶,最終二人意識到受騙報警。兩名事主分別被騙取約566萬及256.7萬。
兩事主的212萬曾被存取於被告的4個戶口
另外,被告在2021年7月25日起成立了多個銀行戶口,報稱用作儲蓄用途。自同年8月10日起,上述戶口有大量存款、轉帳及提款記錄,兩名事主約212萬元的騙款,曾存入被告4個戶口。但被告開設的戶口在控罪期內清金額達1060萬。
被告在體院收入只有5.7萬
根據稅務局記錄,被告在2020/21及2022/23兩個年度,均沒有提交報稅表及繳稅。香港體育學院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支付被告薪金總額約為5.7萬元。
求情指被告劍擊成績卓越
控方指,被告現年26歲,在港出生,學歷至大學程度。在2015至2024年曾任劍擊港隊代表,在劍擊方面有卓越成就,曾任兼職教練,月入4至5千元。
爭議洗黑錢罪行有下滑趨勢
官引述辯方書面求情指,被告未有就此獲得報酬,又指洗黑錢罪行近來有下滑趨勢。但法官指被告在求情信稱因經濟原因犯案,而且尚有4千多元留在被告戶口,質疑辯方說法。
被告曾懷疑但想賺快錢
官續指,被告的父母及劍擊界別人士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指被告是在Telegram看到賺快錢的廣告,稱只需要提供帳戶予公司做生意,就可獲得生意額一成作報酬。當時他有懷疑,但是仍想賺快錢。
官指涉案時間短但所涉金額龐大
官續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僅提供帳戶,對涉案行為不知情,現時已感到後悔。法官認為,本案涉案時間短,但金額龐大,案情嚴重,已知的兩名受害人被騙金額達8百多萬,經被告帳戶處理的亦有200多萬。
斥被告行為對社會造成極深的禍害
官強調,被告的行為對社會造成極深的禍害,若然他沒有借出戶口,騙徒亦不能成事。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知情及涉及國際元素,但被告一開始已有懷疑,卻為了報酬,無視顯然易見的違法風險,斥其行為自私及輕率,判刑須具阻嚇性,且本港近年涉及傀儡戶口的詐騙金額高達8億,對社會禍害嚴重,考慮到此類罪行有下滑趨勢,加刑25%。總刑期為41個月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