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足球員霍斌仁打假波罪成 在高院獲准以15萬保釋等候上訴
港會前球員霍斌仁與隊友,涉串謀在球賽上以「拉襪」、舉手等動作暗示賽果,以讓在場觀看的「艇仔」看暗號後在外圍下注,霍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涉操控賽果及行賄等罪成,被判囚17個月。霍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31日)開庭處理其保釋等候上訴申請(HCMA247/2026)。法官潘兆童聽畢陳詞,批准霍以15萬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星期兩天到警署報到等。
被告霍斌仁(29歲,前足球員)早前被裁定串謀賭博時作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3罪成,涉及以1萬至3萬不等行賄港會足球員莊馬仕和麥美倫以操縱賽果,及霍伙他人受款操縱賽果,以在愉園或中西區的賽事上賺錢。次及第三被告則2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成。案發於2021至2023年。
另兩被告亦有提上訴
同案另外兩名Waheed MOHAMMAD (27歲,無業)、盧斯安奴(Luciano SILVA DA SILVA ,36歲,足球員)亦有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霍曾稱有內幕消息可透過賭博賺錢
早前審訊揭露,三名被告都加入了一個WhatsApp投資群組。霍曾表示,他有中國、巴西和尼日尼亞球賽的內幕消息,可以透過賭博賺錢,第三被告曾在群組內參與討論外圍賭博。次被告則是一名「艇仔」,他會觀看球賽,並留意霍在場上傳出的暗示動作以作投注。
污點證人揭曾在群組內討論暗號
污點證人成嘉狄(Kartik Srivastava),亦是一名「艇仔」,他作供時揭露,他與霍等人曾在一場愉園對中西區體育會的賽事前,在群組中討暗號,如霍拉襪,即表示會失兩球,舉手即表示最少失一球,如果成入場後5至10分鐘未見任何訊息,成便會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