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波案|指霍斌仁會以拉襪舉手等暗示失球量 污點證人見狀投注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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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會前球員霍斌仁等3人涉串謀打假波案,今(24日)在東區法院續審,參與外圍賭博的男子,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稱,他與被告事前在通訊群組討論以動作暗示失球數,他其後會到場觀賽,留意被告霍斌仁作出的動作例如舉手、拉襪和綁鞋帶等動作,他看到便會在英國的外圍下注。

污點證人成嘉狄稱他看到霍斌仁在球場上作出暗示失球的動作,便會在外圍下注。(陳曉欣攝)
霍斌仁(左)被指會用拉襪、舉手等動作,暗示該場波的失球數字。(陳曉欣攝)

霍在群組稱有內幕消息可賭博賺錢

污點證人成嘉狄(Kartik Srivastava)作供,他曾參與外圍賽事,因錄取「無損權益口供」而獲免予起訴。印度籍的成供稱,他與次被告Waheed是中學同學,他畢業後加入了一個WhatsApp的投資群組,霍亦是成員。霍表示,他有中國、巴西和尼日尼亞球賽的內幕消息,可以透過賭博賺錢。

霍在球場上以動作暗示

及至2022年8月,成等人在另一群組討論操縱本地足球賽事賭外圍賺錢,其中有計劃涉及愉園賽事,霍作賽時會做出一些動作來通風報信,例如以拉襪暗示進球,成和Waheed在現場看到動作會下注。

拉襪失兩球 舉手失一球

控方向成展示群組訊息,成確認他曾與被告討論賽事賠率和賭注。成稱,他在10月16日北區對愉園的賽事中賺了700港元,另在10月30日愉園對中西區體育會的賽事前,成等人在群組中提前討論,如拉襪即表示會失兩球,舉手即表示最少失一球,如果成入場後5至10分鐘未見任何訊息,他便會離場。成承認他到現場觀賽,看到暗示便會下注,他在10月30日的場賽事有投注,賺了700元泰達幣,另須扣除5%佣金。

4名被告:霍斌仁(29歲,前足球員)、Waheed MOHAMMAD (27歲,無業)、Luciano SILVA DA SILVA (36歲,足球員),及屠俊翹(29歲,足球員)。所有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指他們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一同串謀,藉致使「愉園」在賽事中落敗或操控人球及/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該愉園的足球賽事中贏取金錢。霍等人另被控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罪。

案件編號:ESCC 4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