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會涉打假波|證人指霍斌仁曾稱輸波可賺錢 對流浪輸4球可賺1萬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港會足球隊涉「打假波」案今(11日)在東區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另一外籍球員麥美倫作供,他稱當時同隊的後後衛霍斌仁曾向他發賭博資料,後來又向他提及可透過輸波賺錢,後來更稱,可在一場對流浪的球賽輸4球賺1萬,他聽後才知霍是認真的,故向球會舉報。麥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他是球會中每月支薪1元的球員,又認球會實力弱,對較年輕的U23亦輸波。

球員麥美倫(Marcus McMillan)今被傳召作供,他稱2017年來港前,在蘇格蘭踢足球。他2021年9月加入港會,另外在足球學院兼職教練,霍斌仁亦在該處兼職。

證人麥美倫稱他在港會球隊踢波時,每月只支薪1元。(陳曉欣攝)
首被告霍斌仁,案發時是港會內少數的職業球員之一。(陳曉欣攝)
第二被告Waheed MOHAMMAD。(陳曉欣攝)
第三被告Luciano SILVA DA SILVA。(陳曉欣攝)
第四被告屠俊翹,案發時是港會內的少數的職業球員。(陳曉欣攝)

霍曾稱可靠輸波賺錢

麥憶述,霍在10月一次教練訓練下課後,提及可以靠輸波賺錢。翌月4日,麥收到霍傳送有關賭博的截圖,麥問霍為何時,霍回應:「betting hahaha」麥得知是關於廣西隊的賽事賭注。霍後來表示多得朋友提供資訊,所以賭博成功。同日,霍表示周日對標準流浪賽事中,輸掉4球的話可得1萬元報酬。麥那時意識到霍可能是認真的,於是即時拒絕,並向港會舉報霍。

麥認每月只支薪1元

麥接受代表霍的大律師蘇信恩盤問時,同意港會實力較弱,麥每月僅支薪1元,球隊內不少球員要打兩份工,晚上參加球隊訓練。

蘇續提到,港會作為一支港超聯球隊,曾在2021年曾敗於年輕球隊U23,麥同意他因為輸波感到不快。蘇指,其後港會對壘南區再次落敗,便有傳在該場領紅牌的主將屠俊翹沒盡力,麥稱不記得有此傳言。

麥承認曾問賭博詳情

就賭博相關截圖,蘇就指麥曾經對霍說他也有賭博,所以霍才傳截圖予麥,麥詢問賭博詳情亦顯示麥有興趣。麥同意說法。蘇進而指麥也有賭外圍。裁判官此時提醒麥有緘默權,麥最終選擇不答。

4名被告:霍斌仁(29歲,前足球員)、Waheed MOHAMMAD (27歲,無業)、Luciano SILVA DA SILVA (36歲,足球員),及屠俊翹(29歲,足球員)。所有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指他們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一同串謀,藉致使「愉園」在賽事中落敗或操控人球及/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該愉園的足球賽事中贏取金錢。霍等人另被控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罪。

案件編號:ESCC 4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