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譚香文指鄰居在群組多番誹謗 指評論無事實根據 案件開審
曾任黃大仙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的譚香文,早前指控其鄰居先後10次在鑽石山屋苑星河明居的WhatsApp群組中,發訊息誹謗她,包括指他用管理費資源做個人政治宣傳等,譚認為該些言論影響其聲譽,且無事實根據,早前入稟告該鄰居誹謗,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及賠償。其鄰居否認指控,認為其評論有根有據,並受特權保障。案件(DCCJ445/2023)今(1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原告為譚香文,被告為黃大昌。
譚與黃同為星河明居業主
譚在開案陳詞指,她是鑽石山「星河明居」的業主,自1999年起擔任業委會成員,其後當選主席,至2023年落選。此外,譚亦連任所屬黃大仙區議會龍星選區區議員16年。被告黃大昌同為星河明居業主,曾多次競選屋宇代表但失敗。黃同時是WhatsApp群組「星河明居關注組」的成員,會以「Max」名義發言。
譚指黃在訊息指她濫用職權謀私利
譚指2022年時,黃於群組以訊息攻擊她,指她濫用職權謀取私利,該些言論並非合法批評,而是缺乏根據的批評。譚認為該些言論有損她的聲譽及貢獻。
譚指黃在群組「星河明居工作報告2021」曾留言指:「居民管理費資源被人濫用做個人政治宣傳」、「又濫用小業主資源做個人宣傳」等,又稱「冇人監察,繼續玩OC最大得益係譚香文」、「OC有權冇責,已被有心人利用,謀取私利,濫用管理費資源作個人宣傳,簡單講:冇王管」等。
此外,有人曾在群組內發言指「譚香文呢鑊香得」時,黃回應指:「而家屋苑資源要服務政治需要,冇誠信」;「是有心人政治操弄,製造業主間矛盾,既可悲,又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