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韋怡與姑仔潘碧玉互告誹謗案 法庭裁定張勝訴並獲312萬賠償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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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TVB御用宮女之稱的落選港姐張韋怡(Gogo),指其「姑仔」潘碧玉在Facebook指她「貪慕虛榮」等,入稟告潘碧玉誹謗,並索償至少468萬元。潘碧玉反指遭張誹謗她歹毒等,提出反申索,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聆訊時透露,張覺得她為潘家產子後,獲老爺送贈100萬元,惹來姑仔妒忌,又指其夫是富二代而沒有動力賺錢。潘碧玉卻稱她一出生已很富足,不會為張得到100萬而妒忌。暫委法官翟紹唐今(2日)裁定張韋怡勝訴,共獲賠逾312萬及利息,潘碧玉的反申索則被駁回,惟翟官拒下令雙方作書面道歉。

原告張韋怡(Gogo),被告潘碧玉。張韋怡和丈夫潘德鴻,潘碧玉則為潘德鴻的胞妹。張案發時為無綫藝員,曾於節目「味分高下」中任味之天使「啤梨」。她在2013年認識潘德鴻,兩人其後拍拖,並育有一子。張和潘曾舉辦婚禮和同住,但沒有註冊。

原告張韋怡作供時曾稱,受誹謗言論影響致小產。(朱棨新攝)
張韋怡(圖)作供時又透露,曾被丈夫打穿三分之一的右耳膜,造成弱聽,令聽力半永久受損。
張韋怡的丈年潘德鴻作供時澄清,他有返工,但選擇性,另他非多次家暴,只是試過一次。(陳蓉攝)
潘碧玉(白衣)稱她不會因張韋怡得100萬而妒忌,因她生於潘家好富足,又指潘宅面積大,並有升降機。(朱棨新攝)
張韋怡(左)有無綫御用宮女之稱。(電視畫面)

張指潘碧玉在FB發文誹謗

張指潘碧玉於2020年6月24日,在Facebook發文,稱:「張韋怡gogocheung,貪慕虛榮...你做乜嘢都好你唔會攞到什麼着數,我一定會保護我嘅屋企人…我要揭穿你嘅真面目…貪錢嘅程度咋舌…之前就同我扮friend係我⾯前扮可憐,話需要為個仔計劃將來,叫我同老人家讚,最後老人家俾咗1,000,000現⾦,給乖孫做教學基⾦,過咗一至兩個星期報紙就出現咗,張小姐過百萬報讀北京課程,鐵一般事實」。

張稱受誹謗言論影響致小產索償

張指潘碧玉的言論構成誹謗,令當時懷孕的張小產。因而要潘碧玉道歉和賠償,索償的金額至少468萬元。

潘碧玉指張亦有發誹謗言論

潘碧玉向張提反申索,指張曾發言稱:「從未⾒識過如此攻⼼計、歹毒、厚顏無恥、口是心非,把家當戰場,每天謀算、設計、利用所有人和捏造事是非的「撒旦」!這個潘⼩姐搬弄虛構的所有情節、用心良苦抹黑、誣衊本⼈」。她又指張涉曾指潘碧玉「無中生有」、「惡意中傷」和「操作邪術想置我於死地」等。

潘辯稱沒有在帖文上指控張私吞

翟官引述案情指,潘碧玉在其帖文中指控張私吞潘父贈予孫子的100萬教育基金,張認為此說法是誹謗。潘碧玉則解釋指,她沒有在有關帖文中指控張私吞,此說法首次出現在於傳媒報導,該報導亦不是由她授權發布。

就涉案的FaceBook帖文是否構成誹謗,翟官指潘在帖文中對張作出貪慕虛榮等指控,又提及在潘父贈予孫兒100萬不久,張便花了逾百萬到北京進修,任何人在閱讀有關的帖文後,都會認為該些言論是指張私吞了該筆金錢自用。

公正評論抗辯站不住腳

翟官認為,雖然潘未在帖文中直接指控張私吞金錢,但讀者仍可在字裏行間中領悟到其隱喻。就潘指控張貪慕虛榮的帖文,翟官指,潘以「公正評論」作為抗辯的說法「站不住腳」,因為帖文並非評論,亦不涉公眾利益。

潘預期媒體會轉載其文字

就傳媒報導引述潘的帖文所指,張私吞潘父給予的100萬的指控。就潘的律師所指,其帖文中的意思被媒體扭曲。翟官並不接納此說法,他認為,雖然潘以私人帳户發佈有關的文字,只有「朋友」才能閱讀,但潘曾承認她預期會有媒體轉載其文字,故裁定由媒體所轉載的報導,的確在潘預期內,亦是她想表達的意思。因此,潘需要為此負責。

張發布言論時確信內容屬實

就潘碧玉提出的反申索,翟官引述潘所指,張曾指潘是「最醜惡的靈魂」,又指控她「養鬼仔」。此等言論均是惡意抹黑。翟官指,張曾從其丈夫潘德鴻(Michael)處得悉,潘碧玉亦進行巫術活動(witchcraft),惟在他的要求下,潘德鴻亦未有就此解釋,故他接納張在發表上述言論時,的確相信其內容屬實,駁回潘碧玉的反申索。

認為張流產與誹謗文章有關

就張要求潘就其誹謗文章,包括造成她流產等的損害賠償。翟官引述張的證供,指確信有關的文章對張造成了一定的創傷。在考慮專家證人的證供後,翟官同意張流產的原因與該些誹謗言論有關,裁定潘須就其言論對張造成的傷害賠償300萬元,另須就張的酒店住宿及醫療費用等賠償逾12萬元,總賠償額約為312萬元,惟拒下令雙方須作出書面道歉。

案件編號:HCA15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