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剃去亡妻智障姊陰毛 稱一時心血來潮 認非禮候懲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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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從院舍接走亡妻69歲的智障姊姊並帶她回家後,涉剃去她的陰毛。智障婦被送回院舍後,院舍職員在智障婦洗澡時發現異常報警。六旬翁其後自警,警方在老翁家搜出5把剃刀,並控告他非禮罪(DCCC 957/2025)。

六旬翁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認罪,案情指他被捕後曾稱因心血來潮及好奇而犯案。暫委法官徐綺薇指本案性質極為嚴重。被告作為事主監護人,卻利用身份進行性侵行為,嚴重違反誠信,把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判刑,以待為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

被告L.H.Y(現68歲)承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8月16日,在香港將軍澳非禮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女子X。

68歲被告LHY在西九龍法院認非禮罪。(葉志明攝)

被告在妻子離世後成為事主的監護人

案情指,事主X現年69歲,她在1979年確診中度智障。她自1994年居於弱智人士宿舍,其胞妹為其監護人,被告是事主的妹夫。及後事主胞妹離世,被告後來再婚,但仍繼續為亡妻照顧事主,並成為事主的監護人。

事主外出回宿舍後身體有異常

案發當日早上,宿舍職員在事主沐浴時曾為她檢查,當時並無異常。其後被告接事主外出晚膳,同晚把她送回宿舍。翌日早上,事主洗澡時,職員發現其陰毛被剃去。

警方在被告住所發現5把剃刀

事主在查問下表示,被告曾在單位睡房用剃刀剃去她的陰毛,並有摸她的陰部。她其後被送往醫院檢查,其身上沒有明顯傷勢。同日警方搜查被告住所,撿走了5把剃刀。

心血來潮及好奇而干犯本案

被告同月18日到警署自首。他警誡下承認曾剃去事主的陰毛,並請求給予機會。他在錄影會面下表示,他現時與第二任妻子同住,是事主的前妹夫,他又稱案發當日接走事主後,帶她回到住所。因心血來潮及好奇,叫事主脫褲,並剃去其陰毛,其間有觸碰事主的陰部。他及後把陰毛用報紙包好,掉到大廈大堂垃圾桶內。此外,他亦曾叫事主赤裸躺在床上,並觸摸其陰部。被告亦表示,過往沒有做過類似行為。

官指資料顯示被告亦涉曾碰事主胸部

控方指,被告在港出生,現年68歲,曾任職海員,現時與第二任妻子同住。官關注,事主有中度智障,資料顯示被告亦有觸碰其胸部。控方解釋,事主無能力清楚表達事件,官指會就此記錄在案。

官斥被告理應保護事主

官斥,本案性質極為嚴重。事主有中度智障,毫無疑問地沒有自我保護能力,是脆弱的一群。被告作為其監護人,理應保護事主,但卻利用此身份進行性侵,嚴重違反誠信,理應判處阻嚇性刑罰,遂把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判刑,以待為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