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Ocamp性侵數女子 事主C稱車上遭非禮 覺被告下體有反應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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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四年級男生涉參加大學迎新營時性侵多名女子(HCCC153/2024),涉在教大迎新營被非禮的事主C,今午(31日)在高等法院作供。

事主C稱迎新營結束後,他們一眾人轉到大埔海濱公園喝酒,其後被告駕車送各人回家,最後車上只餘下她與被告。她指期間被告已想把手放在其大腿,她已用公仔推開被告。後來被告稱要休息,把車駛至樹木林立的地方,又用遮陽擋放車頭及車窗,並想躺到其大腿上,她示意不想,但被告仍壓著她並想打開她雙腿,她感到被告的陽具勃起,並磨擦她私處約3秒,她遂說:「數5秒好放手。」其間被告又摸她胸部,她用力推開被告再要回家,被告說:「得啦,得啦,送你返屋企。」

被告Y.L.H(現年31歲,案發時為學生)被控三項非禮罪、一項強姦及一項窺淫罪。五項控罪分別在2023年1月、7月至8月間。除了一項在飛鵝山發生的非禮罪外,其餘控罪均涉及大學迎新營。涉及事主C的控罪,指他於2023年8月23日,在港新界某路邊非禮C。

被告YLH在高等法院受審。(葉志明攝)

被告曾問C要不要唱歌

事主C是供稱,案發時她是一名大學生,並正參與教大的迎新營,共有六十至七十名參加者。2023年8月23日,迎新營完結,她與組員到大埔晚飯,其後再到酒吧喝酒。期間被告曾隔著一人拍她膊頭和背脊,問她要不要唱歌。

買啤酒及韓國燒酒到大埔海濱公園

C續指至翌日凌晨,眾人先到便利店購買啤酒和韓國燒酒,並轉到大埔海濱公園繼續喝酒。至早上八時左右,被告提議駕車送各人回家,最終車上只剩下被告和事主,被告叫C坐上副駕座。

被告在車上把手放在C大腿

她憶述,當時抱住一個鯊魚娃娃,被告捉住其右手,稱讚其指甲造型漂亮。C供稱,當時回應:「多謝。」但心感尷尬,想縮手又怕場面難看,最終到前方轉彎位時甩開被告的手。惟被告再把手放在其右大腿上,她不斷向左退,又用毛公仔推開,但被告不死心再把手放到其大腿上。

要求被告不要接觸被告反問點解

C形容當刻感驚慌,曾要求被告:「可唔可以唔好掂我?」被告反問:「點解?」又表示明白有些人不喜歡身體接觸。其後被告要求停車休息,C擔心被告疲勞駕駛,遂答應其要求。

被告側身躺在C的大腿

被告遂由大路轉入小路,把車輛停泊在樹木林立的地方,並取出四塊遮陽擋,放在車頭及兩側窗戶,同時調低兩人的坐椅,打算側身躺到C的大腿上。C於用毛公仔隔開被告,再問他:「可唔可以唔好掂到我?」被告說:「隔公仔咪得囉。」並靠到她身上。

C要求回家被告多番要求擁抱

C曾傳訊息通知朋友,但不知自己身處何方,最終無法忍受下,她向被告表示想回家。惟對方多番要求擁抱,最終她無法推脫,隔空抱了被告一下,但被告表示:「唔係咁樣攬!攬人係攬得再實啲。」遂把整個人壓在事主身上,她曾想推開被告但失敗。

覺被告想打開其雙腿

C表示,感覺被告雙腳用力打開其雙腿,及後有感其陽具勃起,在她的私處磨擦約三秒。她覺得「超級驚」,對被告說:「數五秒好放手。」之後她又感覺被告摸了她的胸部一下,她用力推開並表示要回家。被告則回覆:「得啦,得啦,送你返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