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違規出口$6.7萬中藥材往加拿大 判罰$2萬 海關歡迎裁決
一間本地貨運代理涉沒有根據及按照出口許可證,將市值6.7萬元中藥材及中成藥出口往加拿大,當中包括一批中藥材威靈仙及一批含「阿膠」成份的中成藥,涉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2萬元。海關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並相信已向公眾發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海關表示,調查一宗出口禁運物品案件時,發現一間本地貨運代理在沒有有效出口許可證下,將一批中藥材威靈仙及一批含「阿膠」成份的中成藥出口往加拿大,估計市值共約6.7萬元。
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並相信已向公眾發出清晰明確的警示。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出口許可證下出口中藥材及中成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