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深水埗劫殺案 法官正指引陪審團 被告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死亡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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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深水埗發生槍殺劫案,一間鐘錶行疑遭3名匪徒持械行劫,匪徒未有劫走財物,其中一人卻開槍轟斃一名職員。一名涉參與該劫案的內地漢,2023年來港時被捕,並被控以謀殺及企圖搶劫罪(HCCC1/2025),案件於今年9月開審時,因被告患肺癌第四期,且癌細胞擴散至腦部,未能向律師作出提示,早前已被裁定不適合答辯。惟控方仍繼續舉證,以決定被告是否曾做出控罪指稱行為。

法官今早(14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惟被告中午時在羈留室內昏迷,被送院搶求至下午宣告不治。懲教署已將事件通知警方,死因裁判法庭將進行死因研訊。

被告文稳业,62歲。他被控於1991年6月9日,在深水埗北河街1A號地下信發公司內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謀殺男子鄭啟霖(56歲),和企圖搶劫鄭啟霖、鄭芝、羅少峰和蔡杏俏。

被告被告文稳业(文穩業)因癌細胞上腦,早前已被裁定不適合答辯。(資料圖片)
槍殺劫案發生於1991年6月9日。(公共圖書館 / 華僑日報 截圖)
案發於1991年6月9日,悍匪打劫北河街一間錶舖無果,開槍射殺一名職員。(公共圖書館 / 華僑日報 截圖)
案發於1991年6月9日,悍匪打劫北河街一間錶舖無果,開槍射殺一名職員。(公共圖書館 / 華僑日報 截圖)
槍殺劫案發生於1991年6月9日。(公共圖書館 / 華僑日報 截圖)
1991年劫案現場照片。(馬耀文攝)
1991年6月9日,深水埗北河街1A號一間名為「信發」的商行遇劫,一名職員被匪徒開槍轟殺。(警方圖片)

被告下午1時48分在囚室內昏迷

懲教署指,該名還押在囚人士患有肺癌,一直需要接受院所醫院和公立醫院治療及跟進。他自2023年起,因謀殺罪而被還押。該名還押在囚人士今被安排到高等法院出庭應訊,但懲教人員於下午1時48分,發現他於單人囚室內昏迷不醒,立刻召喚支援人員到場為他進行急救,並召喚救護車將他送往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救治。該名還押在囚人士送院後一直昏迷,其後情況轉差,延至下午3時28分證實不治。

辯方指被告已不能向律師作指示

案件本月初在高等法院開審前,辯方指被告患肺腺癌第四期,癌細胞擴散至腦部。他接受手術和治療後,情況仍惡化。他不了解法律程序,也不能向律師作出提示。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不適合答辯。

案情指1991年3匪入店並開槍轟斃店員

控方其後繼續舉證,讓陪審團決定被告是否曾做出控罪指稱行為。控方開案陳詞指,信發公司售賣鐘錶珠寶等二手物品。於1991年6月9日,三名匪徒持械行劫,最終空手而回,但店員鄭啟霖頭部中槍不治。

店東羅少峰在庭上看到店舖舊照片不禁灑淚。(朱棨新攝)
證人林澤文稱他當日目睹一名穿乾濕褸的匪徒,用黑色曲呎手槍向店員開槍,店員當場倒下。(朱棨新攝)

店東指被殺店員賣手錶珠寶

信發公司東主羅少峰早前作供,透露現年72歲,已退休。他稱信發公司售賣當舖的貨物,包括手錶、珠寶和衣物。員工鄭啟霖負責售賣手錶珠寶,鄭啟霖的兄長鄭芝則負責售賣衣物。

往按警鐘及報警時突聽到槍聲

他續供稱,於涉案時早上11時許,一名20多歲的男子進入店內。該男子走向飾櫃,其後轉向羅,並手持一枝6、7吋長的槍狀物件,稱:「打劫,唔好郁。」羅隨即到店舖閣樓,按下警鐘和報警。期間,羅聽到「呯」一聲。他返回店內時,見到鄭啟霖躺在地下,大量流血。羅用布按著鄭啟霖的頭,其後警員和救護員到場。

羅在辯方盤問時指,鄭啟霖「少少肥」,形容他為人平和、實幹。羅亦確認,其店在案發前曾被7次行劫。

東主妻在辦公室俯身並用手掩子女咀

此外,東主羅少峰的妻子陳玉蘭供稱,涉案時在信發公司的辦公室內和子女玩耍。期間,陳聽到警鐘響起,遂從辦公室的窗口望向店舖,看到兩至三個男子正行劫。陳當時大驚,俯身並掩著子女的咀。不足一分鐘後,同樣身處現場的家姑蔡杏俏稱:「佢哋走哂喇。」陳前往店舖,發現有飾櫃的玻璃損毀。家姑和另一名職員鄭芝,正查看鄭啟霖的狀況。

餐廳店員見匪徒持槍入店

證人林澤文供稱,其父親的餐廳在信發公司對面,他於1991年時日間會在該餐廳擔任收銀員。案發日早上11時35分左右,林聽到警鐘響起,見到信發的店內有三名匪徒,其中一名匪徒以黑色手槍,指向飾櫃後的一名男職員並開槍,該職員頭部中槍後倒下。此外,第二名匪徒用錘子打爛飾櫃的玻璃,然後和第三名匪徒爬過飾櫃搜掠。惟因警鐘仍然響起,兩人很快便爬離飾櫃,然後連同開槍的匪徒向通州街逃走,而林亦聽到汽車駛走的聲音。

現場有被告手印

控方案情續指,警員到場調查,發現飾窗有多個指紋和掌紋。此外,警方在通州街和界限街發現一輛掛上假車牌的失車,並在車內檢獲一件T恤,衫上有兩處血跡。控方指,3名匪徒坐該失車逃走。

檢取T恤上血跡與被告吻合

法證專家衛永剛作供,稱曾用警方檢取T恤上的血跡,與被告的DNA作比對,認為兩者吻合。專家並指血跡來自另一人的機會「非常非常低」,機率為412兆份之一。 鑑證科警署警長陳毓曄供稱,經對比後,證實留下的指紋和掌紋,其中一個掌紋屬被告的右手掌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