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廣巴籍店員涉手指篤警案 辯方指片段揭警先動手 官押後裁決
葵涌廣場一間二手書店去年遭人投訴,警員到場調查時,與一名巴基斯坦籍店員發生衝突,店員涉用手指篤警員胸口被控襲警,案件(WKCC 3817/2025)今(17日)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熊雪如今早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
辯方作結案陳詞時指,現場影片可見,警員先動手推被告胸,並有篤和掂被告,卻在庭上講大話反指被告施襲,認為警員的證供並不可信,求法庭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0月15日裁決。
被告王志輝(KHAN, ADEEL,22歲,售貨員),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襲警兩罪,指他於2025年8月27日,在葵涌廣場2樓夏季書店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大聲叫囂,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以及在同地襲擊警員25443黃偉林。被告早前已承認擾亂秩序罪,現只就襲警罪受審。
辯方指黃的證供自相矛盾且公然說謊
辯方大律師William Allan今陳詞指,影片所見被告沒碰過警員,反而警員黃多番篤、掂和推被告,黃在看影片後才承認碰到被告,但仍否認是主動掂,說話自相矛盾,公然說謊,反映出司法不公。辯方形容,黃的證供是他見過最差的,在場除黃外,還有2名在場警員及數十名圍觀者,然而控方僅傳召黃講述案發經過,可幸的是有人拍下事發過程,影片反映的現實情況有目共睹。
被告已認行為不檢並道歉
辯方指,被告承認激動指罵黃,他已承認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並就此道歉。相反,警員即使被公眾指罵,也應保持尊重和禮儀,絕對不應主動用手篤人。裁判官問,黃解釋他掂被告是為了保持距離,辯方有何看法。辯方反駁黃的動作令情況升溫,另稱意大利證人的供詞與黃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