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父向女兒施藥圖強姦 女兒痛醒目睹父不舉未成事 父認8罪
無業父涉給11歲女兒服食安眠藥,趁女兒入睡後性侵,惟女兒覺痛醒來,目睹他的性侵行為,包括曾企圖性交,惟因不舉而未成事。女兒曾向父發訊息求停止,父亦答應。惟數月後,父兩度叫女兒服食維他命丸,該藥實為安眠藥,他並再作性侵行為。女兒終向在內地的母親哭訴及報警。
無業漢今(25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及施用藥物等8罪(HCCC438/2025)。控方透露,事主不願就創傷報告接受評估,法官陳慶偉稱明白事主面對的困難,但稱法庭想向她提供協助,著控方再聯絡她,並把判刑押後至10月20日。
被告曾在內地服刑
被告KKC,53歲,無業。他承認4項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1項企圖強姦和3項非禮,合共8罪。案發於2022年12至2023年4月,X當時介乎11至12歲。控方透露被告曾在內地服刑,獲釋後返回香港,和子女同住。法官亦有要求為被告索取精神和心理報告。
被告給X服安眠藥 趁她睡著時性侵
案情指,被告和X、X兄長自2022年7月,在旺角一單位居住,X的母親則居於另一單位。同年12月,被告讓X服食安眠藥。X服食後入睡,期間感到痛楚,醒來發現褲子被拉至膝頭位置,被告則用手指插其下體。
被告圖性交因陽痿未成事
其後,被告又舔X的下體,又捉著X的手摸他的陽具。X嘗試縮手但不果,被告又問X是否感舒服。被告繼而試圖與X性交,但因陽痿不果,其後他用其下體在X私處外磨擦,又摸X的胸和強吻她,之後返回自己的床繼續入睡。
X向被告發訊息著不要再做
於2023年1月,X同樣服食被告提供的安眠藥,然後入睡。她在睡夢中被弄醒,發現被告摸她的胸和私處。X其後向被告發訊息,指她不喜歡被告摸她,著被告勿再重施故技,被告回覆稱明白,指事情將會回復正常,同時要求她不要告訴他人,指這是兩人的小秘密。
被告反口再給X服藥後性侵
然而,被告於同年4月,兩次叫X服維他命丸,該些藥物實為安眠藥,X服食後感暈眩。被告再趁X入睡時吻她的胸和用指插其下體。
單位內有壯陽藥 被告認曾向X用震動器
X事後致電母親,透露曾遭被告性侵3至4次,事件最終報警。被告其後被捕,警員在單位內檢獲多粒壯陽藥和一個震動器。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指在第一次性侵時,曾向X使用震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