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定私營醫療機構須提供中英價目表 料最早明年8月起實施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政府計劃訂立附屬法例,加強對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的規管。醫衞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擬議落實安排,建議規定私營醫療機構須按指明格式,提供中英雙語價目表,並須在供應服務前,向病人或其代表提供固定價格或價格範圍;持牌私家醫院亦須在病人入院前提供服務費用預算。政府計劃於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規例,並擬訂實務守則,預計最早明年8月起分階段落實各項規管措施。

政府建議,私家醫院需向病人提供收費「預算」。(Getty Images)

醫衞局於文件表示,政府將透過訂立規例(即附屬法例)的方式,就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向公眾提供價目資料,以及持牌私家醫院向病人提供有關「指明治療及程序」的服務費用預算,作出規定。

當局指,私營醫療機構的價目表,要以中英方式提供,須列出機構供應的所有收費項目、服務的描述及價目資料,價目資料須以固定價格或價格範圍表述;若有服務須按個別情况方可確定收費,亦須標明。機構亦需額外說明,在價目表列明收費以外,是否另行收取病房費、手術室或醫療程序房間費,以及醫生或牙醫費。

私營醫療機構須於營業時間內,在其所有接待處和繳費處,以及入院登記處和護士站提供價目表。若擬修改價目表,須在有關修訂生效前至少7天公布經修訂的價目表,並向衞生署報備。

就服務費用預算,當局指,規例將要求所有持牌私家醫院,向擬接受涉及「指明治療及程序」的醫療服務之病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如病人因病情需要,須在短時間內入院,而入院時間與預定時間相距12小時之下,則毋須提供費用預算,但須解釋說明未能提供的原因。就以固定金額形式列明預算費用的個案,如服務最終收費較預算超出20%或以上,私家醫院須以印本或電子形式提供解釋。

須定期公布及提交收費統計數據

當局又指,將透過實務守則,規定所有持牌私家醫院,須定期公布涉及曾為病人施行的「指明治療及程序」收費的統計數據,包括全年出院人數、住院日數中位數、實際收費範圍等。一如現行先導計劃的做法,政府將透過專題網頁,以圖表和淺白文字向公眾展示各私家醫院提交的「指明治療及程序」收費統計數據,包括年度收費變化。

罰則方面,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如違反規例所訂要求,可經簡易程序定罪被處以罰款,私家醫院最高可被罰10萬元,日間醫療中心及診所最高則可被罰2.5萬元,有關免責辯護的安排將與現行其他罪行的安排一致。

政府計劃分階段落實有關措施。適用於持牌私家醫院的措施,最早將於明年8月起生效;適用於持牌日間醫療中心及持牌診所的措施,則最早分別於明年11月及2028年年中起生效。

HK01 Space Promo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