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照內窺鏡突休克亡 醫生指檢查風險低 認為有資格施麻醉藥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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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鼻腔狹窄需用口部呼吸的男子,在醫療中心照胃鏡時突休克,送院搶救後不治,其案件(CCDI-269/2022)今(23日)在死因庭續審。

當日為事主作內窺鏡檢查的外科醫生劉邦茂稱,他已考慮事主過往的病史,包括得悉其心臟及呼吸道的問題,他經評估後認為是次檢查的風險非常低。劉醫生又強調,根據香港醫學會的指引,他具備使用麻醉藥的資格,又指該指引並未列明必須由麻醉科醫生才能施用麻醉科藥物。

事主黎紹康(終年43歲),2021年6月10日在尖沙咀尚正外科手術及內窺鏡中心內,進行內窺鏡檢查其後出現休克情況並離世。其妻何燕惠及其兄黎紹輝列席聆訊,涉案醫生劉邦茂為有利害關係方。本案不設陪審團,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審理。

醫生劉邦茂稱為病人黎紹康評估後,認為他接受內窺鏡檢查的風險非常低,劉又稱根據醫學會指引,他有資格向病人施用麻醉劑。(陳蓉攝)
女護士陳慧賢(圖)指事主黎紹康被插喉後不適,曾想「掹」喉,醫生因而增加麻醉劑劑量。(陳蓉攝)
死者黎紹康妻何燕惠(左)早前供稱,其夫有鼻腔狹窄問題,需要用口部呼吸。(陳蓉攝)

認為黎消化道有問題 建議做腸及胃鏡檢查

外科醫生劉邦茂出庭供稱,他在199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畢業。劉醫生在2024年11月1日就本案撰寫了醫療報告,指黎因胃氣及排便不正常求醫。經初步檢查後,認為黎可能消化道有問題,故建議做腸及胃鏡檢查。

黎想掹喉時不適合檢查

劉在報告指,當日中午12時43分,護士為黎噴口部麻醉藥及供氧。黎入病房後,他們再確認黎的情況,並為他注射麻醉藥(Propofol)。至12時59分開始置入內視鏡,惟黎掙扎想「掹」喉。劉認為此情況不適合檢查,故再度為黎注射30毫克的異丙酚。其後他把內窺鏡從事主口部置入,並抽取組織化驗。其後聽到儀器響警報,其同事亦發現黎的血氧含量僅84%,故他即時停止檢查,並抽出內窺鏡。

發現黎出現情況已不停做急救

劉醫生指護士有即時為黎加氧,及將其頸部抬起,至13時04分,他們用人手泵氣幫助黎呼吸,當時黎的肺部仍有郁動,代表有氣入肺。眾人持續為黎急救及觀察其維生指數,惟8至10分鐘後,其情況仍未有改善。至13時15分,他決定叫救護車。等待救護車期間,他們繼續為黎作心外壓及心肺復甦等急救,共做了5個循環,並曾兩度注射腎上腺素。

事發時醫療中心持有暫准牌照

劉醫生稱這事發生時,《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正處於過渡期,醫療中心處於完全無牌、持有暫准或正式牌照等三種情況。涉案醫療中心當時只持有暫准牌照,正等候審查,並未有正式牌照。劉又稱其診所在該條例正式生效前,已持有正式牌照,並一直都是合法營運。

醫學會指引未指明必須由麻醉科醫生施藥

家屬質疑劉醫生未持有麻醉科或深切治療部醫生資格。劉今作供時澄清,即使是同一款藥物,不同地區亦會有不同規限。根據香港醫學會的指引,他符合該藥物的使用資格。該指引沒有規定必須由麻醉科醫生施藥,亦沒限制診治的醫生不能施藥。劉又指他在港行醫:「當然係根據香港嘅指引。」

曾為黎的喉嚨作檢查並發現一切正常

劉醫生又指,他在術前準備階段,已得悉黎有二尖瓣垂脫,但黎本身沒有就此做手術,亦無需長期服藥或覆診,故他斷定黎的情況屬輕微,風險非常低。此外,他亦知悉黎已就鼻管問題完成手術,劉曾檢查其喉嚨等亦情況正常。

指黎屬有長期病患但不受影響級別

劉又指,根據美國麻醉醫師學會的麻醉分級,黎屬於ASA2級別,即是有長期病患,但不受影響,因此可以在診所做檢查。然而,如ASA分類超過2級,則應在醫院進行檢查。劉又稱,內窺鏡檢查屬侵入性,病人可能會因不安和恐懼而掙扎,一般而言會做知覺及中度麻醉,以減低不適,但此程度的麻醉毋須由麻醉科醫生處理。

重度手術才會有二氧化碳監察

就家屬方關注,病房內沒有二氧化碳監察。劉醫生表示,所用的醫學儀器同時可監察二氧化碳及顯示心電圖。除非病人屬高風險,一般只會在重度麻醉的手術上使用。

強調發現黎血氧低已即進行急救

家屬亦質疑劉沒有及時搶救。劉指他得悉事主血氧低後,已即時抽出胃鏡,形容是「已進入急救」。劉指,保持患者的氣道暢通,在醫療上而言已屬急救,他們亦有持續為黎作人手泵氣,亦屬急救過程。直至黎心跳停頓,急救持續一段時間亦無好轉,才決定召救護車。

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醫生李君慧(音譯)認為事主黎紹康送達醫院前已死亡。(陳蓉攝)

急症室醫生認為黎送院前已死亡

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醫生李君慧(音譯)供稱,黎在當天14時03分被送達急症室,據報因在胃鏡中檢查期間,突然心跳停頓。臨床評估顯示黎沒有任何心跳脈絡,亦未能自主呼吸。他們持續急救亦未能挽求黎的生命。她診斷黎在送院前已死亡,死亡時間為15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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