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遭虐殺案 親父求情稱用錯教導方法 繼母指家有開心日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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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Z遭親父和繼母虐待致死,揭發八歲兄長X亦遭虐待。親父和繼母昨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繼外婆則被裁定2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成。案件今(14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求情,親父和繼母求情時強調,兩人原本只想管教子女,但使用了錯誤的方法。辯方亦指,在涉案時刻,家中亦有開心的日子。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

三名被告:男被告(30歲,運輸工人,下稱:父親),為涉案男童X和女童Z的親父;女被告(30歲,家庭主婦,下稱:繼母),為男被告的第二任妻子,亦即小兄妹的繼母;第三被告(56歲,會計文員,下稱:繼外婆),是女被告的母親。

男童X不想再會面

法官甫開庭便問及,是否需要為男童X索取創傷報告,控方回應指,曾聯絡X的一方,但X不想再會面,辯方亦認為不需再索取報告。法官最終未再為X取報告。

案件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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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父強調原想教好子女

親父的代表律師求情指,不會就謀殺罪作求情。就親父承認的兩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承認案情嚴重,時間長達5個月,Z身上有各種傷勢,包括瘀傷和潰瘍,小兄妹亦曾捱餓數天等。並稱親父為免他人得知子女的傷勢,未有帶他們求醫。然而,虐待情節若只是個別考慮,並非最嚴重,惟多項虐待累積,令傷勢變得嚴重,而Z亦不幸去世。辯方強調,親父原意是想教好子女,但使用了過度的體罰。

繼母稱家中有開心時刻

繼母的律師求情指,繼母承認誤殺罪,顯示她有悔意,她亦在自辯時承認需為Z的去世負上責任。辯方亦承認案情嚴重,但強調在涉案的5個月中,家中亦有開心的時刻。繼母原意教好子女,非有意虐待他們。

女童Z父親與繼母在手機中的通選語錄。(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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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外婆未能見外孫女Y已是很大懲罰

繼外婆的律師求情指,繼外婆在案發後不能見Y,已是很大懲罰。辯方又指,繼外婆向精神科求診,需定期覆診和食虊,或影響在本案的判斷,未有停止女兒和女婿虐待小兄妹。

辯方指,證據顯示繼外婆亦關心小兄妹,愛錫案中的小朋友。辯方亦承認,繼外婆未有帶小兄妹求醫,但指繼外婆處境尷尬,若她帶小兄妹求醫,但會令女兒和女婿入獄。

女童Z生前的畫作及手寫的字跡。(詳看下圖)

父親和繼母被裁定謀殺罪成,他們於2018年1月6日謀殺女童Z。此外,父親和繼母在開審前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兒童罪。

繼外婆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殘酷對待兒童罪罪成。控罪指她於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忽略照顧女童Z和男童X。男童X和女童Z在案發時分別8和5歲。

案件編號:HCCC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