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三代命案|九旬翁為地主 屢與發展商打官司 兒孫曾上庭協助
元朗周二晚(11日)發生文氏三代命案。一對93歲及69歲父子伏屍振興新村村屋地上,全身多處利器刺傷及割傷,大量出血亡;而93歲死者的19歲孫兒,於命案揭發不久,被發現在500米外的朗屏邨墮斃。警方將案件列謀殺及自殺調查,犯案動機仍在調查中,正循個人背景、家庭關係、財產等利益糾紛等多方向調查。
據振興新村街坊稱,93歲死者文彥均「文叔」為地主,因拒絕賣地而要打官司。翻查紀錄,文叔的背景進一步曝光,他為大地主,在新界有多幅土地,十多年來不時因土地問題,以高齡之姿與發展商對簿公堂,而文叔總是親自應訊,其中一次文叔的69歲兒子文國強助上庭,但協助未盡理想,改由19歲孫子文浩朝上庭協助。而今日文叔亦有一宗涉及池塘地的官司判決,文叔被判敗訴,要支付所有訟費。
93歲死者「文叔」,名為文彥均,在新田有多幅土地。今次三代命案中,另兩名死者分別是69歲兒子文國強及19歲孫子文浩朝,兩人過往曾上庭協助文叔。
文叔過去十多年因土地問題,不時與地產發展商打官司。翻查過往法庭判案書的紀錄,文叔於1931年10月出生,年幼時正值二次大戰,因家境清貧,只有小學二年級學歷。而其祖先曾留下一幅土地予文叔與其他8名兄弟。
2006年起有發展商有意收購該幅土地,並陸續向其餘8兄弟收購業權,至2007年已取得九分八業權,與文叔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土地。發展商遂詢問文叔是否願意出售剩餘九分一的權益,惟遭到拒絕,最終對簿公堂。
當時文叔認為發展商如「大人欺負小孩」迫他賣地,又自稱腳痛,行動不便,打官司令他「東奔西行,騰上騰落」,要由元朗村落多次進出巿區上庭應訊。
文叔庭上難表達 子協助未盡理想 改由孫頂上
直至2022年,文叔又因另外4幅在新田牛潭尾的土地與發展商打官司,當時發展商欲在該區興建住宅屋苑及過渡性房屋,並且已擁有相關地段大片土地,故要求文叔出售4幅形狀不規則及被包圍的土地。
審訊過程中,文叔因年紀大,口齒表達比較困難,法庭允許其兒子文國強作為麥肯錫朋友(McKenzie Friend)協助表述其申請,惟過程中文國強的協助未盡理想,法庭進一步允許其孫子文浩朝協助表述申請。
當時文叔曾透露仍要應付另一宗2022年第3813號的土地官司,並指精神及體力上受到額外負擔。最終法庭認為文叔出售土地,對有關地段的合理利用顯然更有利,故批准發展商要求。
註:麥肯錫朋友(McKenzie friend)意指在法庭上協助沒有律師代表的人,這類「朋友」不一定有專業法律資格。
當時法庭判決書形容文叔在新田牛潭尾的土地大部分為空地,部分被茂密的植物覆蓋,部分則為已鋪路面。今午記者前往文叔在新田牛潭尾的4幅土地了解,發現情況與判決書所指相符。有村民指該處不時有土地糾紛,因早年地主將土地出租,惟近年發展商正開發牛潭尾,故已從部分地主手中收購大片土地,但仍有地主與發展商打官司,不少租客不知情並被逼遷,部分人更正在申請逆權侵佔。
池塘地官司今判詞准地段分劃
此外,文叔面對的2022年第3813號案件於今日(12日)下午判決。根據判決書,該幅土地原來亦是祖輩留下的給九兄弟的廢棄池塘地(面積16,571.9平方米),即是文叔擁有九分一的業權(19,819平方呎),1997年另8兄弟已出售業權予發展商,自此文叔與發展商就共同所有權爭論不休,直至生前仍在打官司。
判決書指,持九分八業權的發展商,要求分劃地段,亦曾提出以合理價格(約243.5萬元)購入文叔業權,但文叔還價2378萬元,最終不成事。庭上法官形容文叔的開價不合理及不實際。最終法官裁定地段可分劃,各自管理,各方可以選擇出售或使用其分劃的土地,而不受共同所有權的束縛。而文叔因敗訴,要支付所有訟費。
▼2月11日振興新村雙屍案及朗屏邨墮樓案▼
根據警方調查,93歲翁及其69歲兒案發前,先回到振興新村村屋地下單位,19歲孫兒其後獨自到場及離開,然後前往朗屏邨。警方於晚上8時12分經999電台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振興新村單位內兩男身亡,及後又再於8時17分接獲報案,在朗屏邨有男子墮樓身亡。
經調查後,振興新村村屋兩死者為93歲及69歲父子,而朗屏邨墮樓死者為19歲孫兒。父子身上有多處被利器刺傷、割傷的傷口,大量出血,身旁有染血廚房鉸剪及生果刀。孫兒多處骨折,與墮樓傷勢脗合。
警方交代案情時表示,爺孫三代均無業,生前彼此之間不曾有糾紛案件,犯案動機仍在調查中,正循個人背景、家庭關係、財產等利益糾紛等多方向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