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大狗拉里最新情況|漁護署:狗隻目前不會被人道處理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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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7日,一隻未繫狗繩、體重逾50公斤的混種西班牙馬士提夫獒犬「拉里」,在元朗接連攻擊並咬死一隻比熊犬「薇薇」及一隻貴婦狗。漁農自然護理署介入調查,52歲狗主已簽署放棄犬隻同意書,並面臨刑事訴訟,被控兩項「容許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罪;拉里則被帶往動物管理中心進行隔離觀察,不排除人道處理。

事件引起廣泛關注。漁農自然護理署於今日(8月20日)傍晚指,就17日在元朗區發生的狗隻襲擊狗隻案件,涉事狗隻正在漁農自然護理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並得到妥善照顧。漁護署稍後會評估狗隻的健康狀況和性情,並仔細考量各種方案,以決定合適的安排。狗隻目前不會被人道處理。

拉里與家中細狗相處良好。(毛守救援提供圖片)

漁護署在Facebook專頁續指,非常重視今次事件,再次提醒各位狗主,飼養大型狗隻係一份重大責任,必須時刻妥善管控,保障公眾安全同動物福利。請大家留意以下重要資訊: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嘅狗隻即屬「大型狗隻」,喺公眾地方必須用長度唔超過2米嘅狗帶穩妥牽引,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市民在決定飼養狗隻之前,必須考慮清楚狗隻長大後的體型及力量,確保自己有能力妥善照顧和控制狗隻,做個真正盡責任的主人。

漁護署會不定期舉辦犬隻訓練課程,歡迎狗主與狗隻一齊參加。詳情可參閱漁護署網站www.pets.gov.hk或致電1823查詢。

被告伍瑞庭。(葉志明攝)

本周四(8月20日),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狗主伍瑞庭被控告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今早(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須在報稱地址居住。相關控罪最高刑罰入獄3個月。

狗主身穿綠色衫、白色短褲、戴黑色鴨舌帽及黑色口罩。他離開法庭時,大批傳媒上前追訪,詢問他是否取消棄養「拉里」等多條問題,惟狗主全程一言不發,默默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