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杏花邨往鰂魚涌索價$121 警放蛇拘男司機扣查私家車

撰文: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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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車」禁之不絕,警方連日放蛇打擊。港島總區交通部特遣隊於今日(5日),採取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行動中,人員透過平台中介預約載客服務,由杏花邨前往鰂魚涌。平台開價港幣121元後,派出一輛本地登記的私家車前往上客地點,警員隨後喬裝乘客登上該私家車。

旅程開始後,警員表露身份並拘捕一名49歲的本地男子,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透過平台中介放蛇,要求載客服務,由杏花邨前往鰂魚涌。(林振華攝)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嚴思浩提醒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切勿乘搭非法載客服務。車輛如果用作非法載客取酬,其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車上的乘客、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益均會受影響。

警方同時呼籲,駕駛人士切勿從事任何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除非車輛另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允許他人駕駛該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司機如果被定罪,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12個月,最長可達3年。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嚴思浩交代案件。(林振華攝)

運輸署署長亦會根據條例,暫時吊銷涉事車輛的車輛牌照,並且指示車主將車輛移交署長保管。首次定罪的吊銷期為6個月,再次定罪為12個月。如果涉事車輛是一些跨境汽車,運輸署亦會以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行駛為由,註銷其通行許可證。

如果有內地司機涉案,警方亦會跟進該名人士是否屬於非法勞工,以及有否觸犯其他違法活動,包括非法受僱或違反逗留條件等。如果有足夠證據,警方會依法採取檢控行動。

涉事車輛為本地登記的私家車,被拖走扣留作進一步檢驗。(林振華攝)

此外,內地的執法部門對於車輛的營運和載客取酬有嚴格規管。如果司機未獲得所需的營運資格而在內地非法營運,同樣會被依法查處並追究責任,兩地的駕駛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