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2021|鄭爽代孕風波後 人大代表建議有條件允許合法代孕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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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星鄭爽因捲入代孕棄養風波備受批評,甚至遭廣電總局封殺。與此同時,「代孕」這一議題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今年兩會召開在即,有全國人大代表提交建議,呼籲有條件允許合法代孕,以打擊非法代孕並取締代孕黑市,同時明確非法代孕參與者的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建議有條件允許合法代孕。(資料圖片/廣州市律師協會網站)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表示,近年來從代母遭客戶退單,到明星找海外代孕的傳聞引爆互聯網,代孕話題頻繁引起社會關注,對代孕的規制需要重新審視。因此他將提交建議規範代孕行為。

朱列玉的建議指出,世界範圍內不孕不育率高達15%-20%,中國不孕夫婦約1500萬對。其中中國不孕不育的人數占適育人數的10%到12%,大約有4000萬到5000萬人群面臨無法生育的境遇。同時,由於計劃生育政策,中國有大量獨生子女家庭。對失獨家庭來說,養老問題仍是一個沉重話題。有條件允許代孕,可以給有生育需要的特殊家庭帶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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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還提到,不孕夫婦通過妊娠型代孕方式進行後代的孕育,是行使生育權的體現,法律可以進行適當保護。在妊娠型代孕的模式下,代孕子女的遺傳基因均來自于委託夫妻雙方,代孕子女與委託夫妻間存在自然血親關係,具有倫理上和道德上的正當性。

他認為,目前中國對代孕行為採取一律禁止的態度,但對代孕行為的打擊並沒有收到預期效果。各種代孕中介也在法律的邊緣破土而出。由於缺少相關法律的規制,地下化的商業代孕引起的法律糾紛,不能得到很好解決。

因此其建議指出,在有相對健全的法律制度規制且不被濫用的前提之下,代孕行為如沒有侵入他人的權利領地,並得到委託方與受託方雙方自由意志的認可,不宜對其一禁了之。有條件地允許合法代孕,平衡代孕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規範代孕行為可以兼顧有生育需要的特殊家庭的需求,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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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列玉同時建議明確代孕行為中各方的法律責任,包括明確代孕親子關係的法律責任、代孕手術機構的資質及責任以及代孕監管機構的責任。建議還指出,應明確衛生行政部門打擊非法代孕的行政職能,以及明確非法代孕參與者的刑事責任。

除朱列玉外,全國人大代表、《羋月傳》及《燕雲台》小說作者、浙江省溫州市文聯副主席蔣勝男也提出明確非法代孕相關組織者、從業者入刑的建議。

(澎湃新聞/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