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駕駛事故頻發 中汽協倡議規範車企宣傳行為 釐清責任防誤用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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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汽車智能駕駛的發展,內地智能駕駛事故亦頻繁出現,引發社會對技術安全性的關注。4月21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聯同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發布《關於規範駕駛輔助宣傳與應用的倡議書》,要求車企明確區分駕駛輔助與自動駕駛功能,並強化安全責任。疑似為針對近期多宗涉及智能駕駛系統的嚴重交通事故作出的行業回應。

中汽協官方公眾號發布「倡議書」主要提出「安全、透明、責任」三方面要求:

1. 切實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企業應加強能力建設,健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強化產品安全設計,明確系統功能邊界與安全響應機制;合理設計人機交互方式,確保信息提示及時並易於理解;開展充分的研發、測試與生產管理,持續保障智能網聯汽車產品質量安全。

2. 規範營銷宣傳行為,禁用誤導性宣傳

企業應嚴格依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杜絕虛假宣傳與過度營銷,避免使用模糊或誤導性表述,確保功能命名科學嚴謹,防止駕駛員誤用、濫用風險。對已發布的失實信息應及時澄清並整改,主動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

3. 切實履行告知義務,強制用戶教育

企業應建立面向用戶的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產品告知機制。全面告知駕駛員責任、系統基本信息、正確使用方式和應急處置方法等核心內容,確保用戶清晰認知駕駛輔助與自動駕駛的本質區別,共同築牢道路安全防線。

智能駕駛事故頻發 科技終須回歸「以人為本」

近一段時間以來,內地連續發生多宗智能駕駛事故。2月22日,理想汽車在停車場誤判環境撞毀保時捷;3月29日,小米SU7高速撞路障起火造成3人死亡,數據顯示事發前使用輔助駕駛;4月6日,極氪009因未識別護欄撞擊爆燃,3人嚴重燒傷。

值得關注的是,這些涉事車型均配備L2級系統(即半自動駕駛、部分自動化階段),技術上仍要求駕駛員全程監控,然而實際使用時,卻普遍存在司機們大膽「放手信任」現象。

當智能駕駛技術從實驗室走向大眾市場,安全理應成為不可妥協的部份。中汽協此次倡議,實質是呼籲行業正視一個核心矛盾:技術進步的狂熱,不應凌駕於對生命的基本敬畏。無論是「自動駕駛」還是「輔助駕駛」,最終責任主體始終是人。車企在追求技術突破的同時,必須建立更嚴謹的安全設計,而消費者也需擺脫「科技萬能」的迷思。唯有技術開發者、監管者與使用者各司其職,才能真正實現「零事故」的智能出行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