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王岐山「大管家」 中共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被捕

撰文: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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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官方新華社4月26日披露,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董宏做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在任中共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时,董宏曾代表巡视组向神华集团反馈专项巡视情况。(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共中央紀委4月12日時曾通報,董宏嚴重違反中共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決定給予董宏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資料顯示,今年68歲的董宏曾是中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的「大管家」。從2000年至2006年,王岐山先後擔任廣東省副省長、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中共海南省委書記、北京市市長,董宏在此期間均以秘書身份輔佐王岐山。

董宏2006年就離開王岐山,出任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官至副部級。

據中央紀委4月12日通報,董宏在中共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分析認為這或是其被查的主要原因。董宏的「罪狀」包括大搞迷信活動、家風敗壞、大搞權錢交易,和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