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性侵風波|涉挾輿論捏造虛假事實 女事主被前上司訴名譽侵權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阿里女員工周某自稱遭性侵事件再起波瀾,她近日被前上司、原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李永和起訴名譽侵權。

據澎湃新聞報道,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近日受理立案了一起名譽糾紛訴訟案件,被告為周某,原告為李永和,李永和訴請法院判令周某在全國性網站首頁顯著位置連續15日書面向原告賠禮道歉,為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索賠1元人民幣。而周某周三(1日)書面回應稱,代理律師已向餘杭法院遞交答辯狀和中止審理申請。

報道指,李永和在起訴書中表示,周某今年8月2日首次向管理層舉報同事王某文實施強姦,並已向濟南警方報案。其及管理團隊隨即成立工作小組,對該事件進行了及時介入和調查,並同意了周某提出的3個訴求中的「休假調整」、「心理醫生介入」的要求,惟針對「3日內開除王某文且永不錄用」的訴求,則鑑於當事各方陳述不一,事實描述相差極大,且案件本身已經由警方介入調查,並未直接同意。

不過出於對周某的信任,原告方依舊對王某文採取停職,並會同企業廉政及法務作出決議,承諾只要王存在女生醉酒狀態下有親密行為,即刻辭退。此後原告及管理層幾乎以每日一次的頻率,先後至少4次對周某進行直接反饋及溝通。

阿里巴巴女員工自述遭侵犯過程(點擊瀏覽大圖):

+2

然而,周某在8月6日下午通過提前在阿里巴巴工作釘釘群播報的方式吸引關注度,隨後在阿里巴巴公共餐廳採取了散發傳單、拉橫幅,拿喇叭廣播的方式,散佈「阿里高管曲一(王某文花名)強姦猥褻女下屬,老鼎(李永和花名)、丁冬、悅爾、九戎、阿甘知情卻不處理,請求公司還我公道」等言論及書面文字材料。次日內部網站亦出現以周某為第一人稱的長文,文中周某多次提及領導層存在「敷衍和拖延」等表述。

李永和訴稱,周某在阿里巴巴內部公共場所及網站等發布不實信息,且在阿里巴巴和公安機關調查期間,不顧原告及其團隊積極應對處理事件的事實,透過散發傳單、喊口號、拉橫幅的形式在公眾場所表達「維權主張」,以輿論相要挾,捏造原告「知情卻不處理」的虛假事實,具有貶低他人名譽的屬性,最終造成原告名譽、經濟等各方面嚴重損失。該起訴稱,被告上述侵權行為使阿里巴巴陷入錯誤認識,最終做出要求原告引咎辭職的錯誤決定。

據天眼查及公開資料顯示,1971年出生的李永和為研究生學歷,先後在永樂電器、國美集團任職,2011年以副總裁職位加入京東商城,2014年任京東商城首席運營官COO至2016年5月。2018年6月,李永和入職擔任阿里巴巴集團CEO張勇助理,隨後以集團副總裁出任天貓超市事業群總裁,後又任同城零售事業群總裁,2021年7月起兼任阿里巴巴本地生活(餓了麼)事業群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