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標錯價!夫妻4萬購入價值25萬金飾被周大福起訴 法院這樣判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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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周大福線上技術人員操作失誤,將網店黃金飾品的標價設置為遠低於日常售價,一對夫妻日前花費4萬買下周大福價值25萬金飾(人民幣,下同),事後不願意撤銷訂單,被周大福起訴。該案件的判決引發各界關注。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雙方訂立的網路購物合同,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當初該夫妻看到價格就應該知道不合理;但亦有網民批評「周大福自己員工的失誤要顧客承擔退貨退款責任?」

《南方都市報》記者指出,查詢相關裁判文書,2021年1月16日王某與淩某夫妻二人花費4萬餘元買下周大福12件黃金首飾,這些首飾與日常銷售價格相差約20.91萬。

周大福公司隔日告知該夫妻價格是技術人員操作失誤,要求他們撤銷訂單遭拒絕,之後,周大福公司又多次聯繫二人,並向二人各賠付500元分但仍協商未果,周大福向法院提出起訴。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雙方訂立的網絡購物合同。

周大福金飾在香港和內地都有許多顧客。(資料圖片)

周大福公司指出,合同訂立存在重大誤解且合同履行顯失公平,造成原告極大損失,請求法院解除雙方合同。被告則表示,涉案訂單是原、被告在真實意思表示下達成,且原告要求撤銷訂單的主張已超過90天,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從採購價格和實際在售價格看,涉案黃金飾品的標注價格,明顯不符合正常的商家銷售行為,被異常設置價格的黃金飾品款式數量亦不在少數,可見並非故意虛假標價欺詐消費者,被告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存在低價促銷的行為。

此外,周大福在購買次日,即通過客服,向被告表述發生錯誤的情況表示歉意,並進行相應的賠付,證明周大福對於本次網路購物合同的訂立,存在重大誤解。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雙方訂立的網路購物合同。

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資料顯示,案件原告「深圳周大福線上傳媒有限公司」為周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公司。9月29日,周大福相關負責人回應表示,該案情況以法院公告為准,公司方面不再作出回覆。

網民點睇:

那我在他們家買戒指,買的時候6000賣的時候1500,可以退錢嗎?
4萬買25萬的金子。法院也只能判不成立啊!
周大福自己員工的失誤要顧客承擔退貨退款責任?
不撤銷合同的話,那個搞錯的員工應該要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