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被捕】最終仍歸政治決定 加拿大處景難堪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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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副董事孟晚舟被捕案,已成為非比尋常的案件。且可以肯定的是,是否引渡將會爭拗一段長時間,加拿大夾在中美之間,任何決定都帶有政治後果。英國前皇家檢控署引渡事務主管瓦莫斯(Nick Vamos)指,明白加拿大的困難之處。

華為副董事孟晚舟周四(9日)前往法院聆訊,這是自她獲准保釋後,兩個月來首次露面。(路透社)

瓦莫斯協助英國處理過很多引渡商業罪犯的案件,但他知道孟晚舟案與眾不同:不單以從事間諜活動的罪名囚禁兩名在中國的加拿大人、以販毒罪改判另一名加拿大死刑、並禁止加拿大芥花籽的進口。

瓦莫斯指:「我從未看過北京會公然企圖以威脅方式要求加拿大釋放孟晚舟。」

孟晚舟有充分抗辯理由

這些都成為了對加拿大造成壓力,尤其特朗普過去曾表示或會把「孟晚舟作為中美談判的籌碼」,更必然成為孟晚舟抗辯引渡的理由。

溫哥華律師、引渡案專家博廷(Gary Botting)曾撰寫多本有引渡和憲法自由的書,包括一本重點在於有關引渡到美國的法律。博廷特別提到孟晚舟有充分的抗辯理據,部分原因是考慮到她的工作性質以及她被逮捕的方式:「因為常理來說,一個到處做生意的國際企業董事,是不可能因為對手國家的要求而在機場遭任意拘捕。」

孟晚舟在另一宗民事訴訟案中,提出加拿大邊境人員在拘留她至拘捕的三小時期間,沒收了她的電子設備,阻止她接觸律師,亦無向她解釋拘留她的理由。這可視之為對《權利與自由憲章》的保證受到侵犯。

在法院外支持引渡孟晚舟的人舉着牌。(路透社)

最終決定是政治考慮

瓦莫斯表示,儘管在引導聆訊階段,特朗普的言論不一定會起重大作用,但移交最終決定權,是在加拿大的司法部長手上。在1992年的一個先例案件中,在是否引導一名涉嫌礦務詐騙的男子時,當年的司法部長就承認決策的最終「本質上是政治的」,這句話寫在當年的紀錄中。

加拿大外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2019年2月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的訪問時,亦表示過是否批准引渡屬政治決定:「說自己是個法治國家,並不表示就沒有政治決定的存在。」

方慧蘭又指:「所有引渡案裏司法部長都需要視乎情況如何發展而定,作出是否批准引渡的政治決定。」

瓦莫斯指出此事和英國一宗案件頗為類似:2006年英國正調查一宗英國軍火公司涉嫌賄賂沙特阿拉伯王室的案件,沙特威脅中斷與英國軍售合約、並斷絕與英國外交及情報關係合作。時任首相貝理雅表示,要以英國在中東反恐的戰略利益為優先,結果相關調查終止。

但孟晚舟案與此案不同,加拿大沒有主動權,在拘捕了孟晚舟後,加拿大只能按美加的國際條約義務行事。瓦莫斯稱加拿大即使知道繼續下去會為加拿大經濟帶來傷害:「但加拿大可怎樣做?和美國人說『可否不要置我們於這處景』嗎?」

瓦莫斯稱現在很多同行都一直密切留意着孟晚舟的案件,但他未打算參與打賭結果:「誰知道哪天孟晚舟可能不知為何成功擺脫了保安人員,成功持假護照、黏上假鬍鬚離開加拿大,然後出現在中國某處?」「那只是我信口開河,但誰知道呢?」

(加拿大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