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政府採購歐盟進口醫療器械採取措施

撰文: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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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部7月6日宣布,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對從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採取限制措施,採購金額超過4500萬元人民幣(約4930萬港元)的醫療器械,在履行法定程序後,應當排除歐盟企業參與。對於參與競標的非歐盟企業,它們假如提供醫療器械使用歐盟製造的零件,佔比不得超過項目合同總金額的50%。措施即日起實施。

歐盟6月20日宣布,禁止中國企業獲得價值500萬歐元(約4623萬港元)的歐洲政府醫療設備訂單,以反制北京對歐洲企業實施相關市場的限制准入。

2024年9月19日,中國商務部部長王文濤在歐盟總部會見歐委會執行副主席兼貿易委員東布羅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中國商務部)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7月6日回應時表示,歐盟委員會自6月20日出台措施,限制中國企業及產品參與醫療器械公共採購,持續對中國企業設置貿易壁壘,中方多次表示願意與歐方透過對話磋商與雙邊政府採購安排等方式,妥處分歧。

2016年7月12日在中國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中歐峰會期間,歐盟旗幟和中國國旗並非排展示。(Reuters)

令人遺憾的是,歐方不顧中國釋出的善意與誠意,仍一意孤行採取限制措施,構築新的保護主義壁壘,因此中方不得不採取對等限制措施,維護中國企業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

中方措施只針對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產品,在華歐資企業生產產品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