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貝安德政府拒絕12名涉反修例示威被定罪港人BNO簽證申請

撰文: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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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媒近日引述當地律師報道,自首相貝安德(Andy Burnham)今年7月20日上任以來,已有至少12名港人因在反修例示威中被定罪,而被英國內政部拒絕批出BNO簽證。

《都市日報》(Metro)9月21日(周一)引述一名化名Edward的28歲港人報道。

2026年1月26日,英國倫敦,一名手持香煙的女子走過一面英國國旗。(Getty)

2019年7月28日,他與數千名抗議人士一起前往元朗,參與反修例示威活動。

Edward其後因非法集結被捕,之後在被拘留期間被控參與暴動。Edward拒絕認罪,最終被判有罪,並於2022年1月被判處三年半監禁。

Edward於2024年3月獲釋。他的家人其後移民到英國,Edward於2025年10月申請BNO護照,但內政部於今年7月21日拒絕了他的申請。

據《都市日報》看到的信件顯示,內政部官員表示,他們拒絕Edward的簽證申請是他曾因參與暴動而被定罪。

按照英國移民法,如果申請人被判處12個月以上的監禁,則必須拒絕其簽證申請,但這條規定不適用於那些「在英國不構成犯罪」(that would not be criminal in the UK)行為的情況。

據報道,內政部的信件大量引用了香港法院對Edward的判決,判決描述了他如何站在示威者最前面與警方對峙,並且沒有服從驅散命令。

2026年9月18日,英格蘭曼徹斯特,英國首相貝安德(Andy Burnham)在「北部唐寧街10號」會見愛爾蘭總理馬丁(Micheal Martin,不在圖中)。(Reuters)

報道又引述一名曾參與理工大學示威,化名John的港人。

2019年11月19日,John參與理大示威,他後來被控暴動罪並承認控罪。

John在獄中服刑兩年一個月後,於2025年11月因表現良好提前獲釋。

據《都市日報》閱覽過的一封信顯示,英國內政部於7月22日駁回他的申請,理由是他的暴動罪刑期超過12個月。

與Edward的情況一樣,官員大量引用了香港法官的判決。

英國內政部其後回應指,他們無法「評估」這些來自「匿名人士說法」的真實性。

發言人補充說:「英國政府一如既往地堅定支持在英的香港社區成員,並全力支持申請BNO的途徑,該途徑將繼續歡迎香港公民。」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護照。(資料圖片 / 羅國輝攝)

但是與此同時,發言人指對那些英國入境法例中涉及有案底和其他問題行為的規定,同樣適用於BNO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