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決定核廢料處置選址條件:13萬年內沒地震 非火山範圍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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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8月24日,正式決定了處置核廢料選址的條件。委員會認為選址時,要特別避免在地質斷層及火山活動的地方。

日本共同社報道,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在24日決定就處置核廢料選址的條件,標準是必須避開地質斷層及火山活動的地方。同時把廢料活埋在300米以上的深處,與生活區隔離。

規制委員會認為,判斷安全地帶的條件是近12至13萬年內沒有地震活動,同時在火山15公里範圍以外,同時考慮會否被海洋或河流侵食、出現地基隆起或沉降等因素。選擇亦會考慮地點會否在未來成為新火山,或成為未來礦物的開採地點等。

日本政府23日表示,將加快重啟核反應堆,及建造新的核反應堆以確保中長期電力需求。經核能發電產生的高放射性物質處置成為了重要課題,日本為處地震活躍地帶,核電站安全及核廢料放置選址會是必須審慎考慮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