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選舉:一場無人問津的「人類試煉」

撰文:鄭悅 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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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一度的歐洲議會選舉即將於周四(23日)至周日(26日)舉行。
不同於以往,夾雜著英國脫歐未決、近年來歐洲右翼民粹浪潮的漸起,此次歐洲議會選舉的情況或更為外界所關注。
不過,愈來愈少歐洲人投票,卻成了歐洲議會選舉最大的問題。

比起國內的議會選舉、總統選舉,我並不知道歐洲議會選舉到底選什麼。
實際上,我並不清楚歐洲議會對我們的生活有何影響。

過去多年來,歐洲議會選舉的投票率連年下滑,而今年的民眾參與度亦不容樂觀。歐洲新聞台(Euronews)針對歐洲議會選舉的投票參與度問題,在街上隨機訪問了多位歐洲民眾,得到的答案雖然五花八門,但是都大同小異:歐洲議會到底是什麼?到底能夠做什麼?

投票率連年下滑 歐盟存續招質疑

這場合資格選民人數高達約3.7億人的選舉,卻面臨著選民並不關心的這一尷尬局面。1979年,歐洲議會選舉的投票率尚有61.99%;到了2014年,投票率只餘42.61%,而東歐地區諸如斯洛伐克的投票率則更為低下,僅約為13%。究其原因,大多數歐洲選民認為歐洲議會不夠民主,認為自己的選票無用,是最大原因。

此外,近年來隨著歐洲經濟形勢不容樂觀,再加上難民問題所引發的社會分歧,每當歐洲民眾對愈來愈浮現的社會問題產生不滿之時,歐洲各國的諸多政客則往往會將責任歸咎於「歐盟」的不作為身上,亦致使「疑歐」聲音的四起。特別是近期奧地利極右翼副總理施特拉赫(Heinz-Christian Strache)的「通俄」醜聞,激發了傳統政客與極右勢力的交鋒,多黨派之間紛雜的輿論,更令歐洲民眾對於歐盟的機制、以及即將舉行的歐洲議會大選難以有清晰的認識。

可是,事實又是如何呢?歐盟各繁雜機構的角色究竟是什麼?這個自聯合國以來最大規模的多邊跨國組織,究竟是如何運作的?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是歐盟唯一一個直選的議會機構。(路透社)

歐盟的三權設計

簡單地說,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亦是由司法、行政、立法三個主要分支組成。

其中歐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相當於「最高法院」,由28位法官和11位佐審官(Advocates-General)組成,由各國政府共同推選而出,任期6年,可續任。歐盟法院負責審查歐盟法律是否合乎歐盟諸條約之精神,確保各會員國遵守歐盟諸條約,以及在各國法院請求下對歐盟法律進行釋法;其裁決亦具備約束性。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則相當於歐盟的行政機構,由28個成員國各指派一名委員組成,負責執行歐盟的各項法律文件。相當於「歐盟總理」的歐盟委員會主席,則先由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推舉,再經由歐洲議會表決通過,任期為5年。

至於,歐盟的立法機關,則與多國一樣按「兩院制」設立。「上議院」歐洲理事會由各國元首組成,主要功能在於訂定歐洲統合方針與定調歐盟的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為其準備相關工作,並與之共同編寫決策的,則是由各國部長級官員組成的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亦稱歐盟部長理事會)。

歐盟設有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由28個歐盟成員國中,各國的政府部長組成,與歐洲議會共同擁有預算權以及立法共決權。(路透社)

「下議院」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作為歐盟唯一一個直選的議會機構,負責監督歐盟各成員國的人權情況,決定歐盟諸如科研、能源、產業政策等的多項預算,並接受任何歐盟公民就歐盟問題所提起的申訴。根據《里斯本條約》第14條規定,歐洲議會總議席不超過750名,根據該國人口而分配席位,最低不少於6席,最高不超過96席。

不過,相較於各國國會所設置的下議院,歐洲議會並沒有提交議案的權利。這也是近年來歐盟頻頻有人呼籲「應加大歐洲議會權力」的核心原因。

在現在的設計下,歐盟法案皆由行政機構歐盟委員會提交,再由歐洲議會的議員,以相關的歐洲議會下屬委員會的名義對該議案開展調研和投票,表明歐洲議會的立場。最終再由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共同投票通過、否決、或修訂

因此,歐洲議會縱然沒有提交草案的權利,卻依舊扮演著決定性作用,與其他部門相輔相成,並可以直接反應歐盟每一位公民的意見。

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的設立旨在制定歐盟的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路透社)

關乎各國的歐盟嘗試

人們應該意識到的是,人民本身都是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各人所面對的不同情況,也造就了諸多分歧。因此民主制度的設立,便是通過制約與平衡,令分歧得以有效協調與解決。

然而國際政治的本質卻是不民主的。沒有任何中央政府有權威設置法律並且監督其有效推行,各國目標與利益也皆有不同。這也是昔日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和今日聯合國所面臨的窘狀。所以多年以來,大國一直以壓迫和暴力侵佔其他國家的利益。

因此,二戰後飽經戰火及分歧磨難的歐洲,便嘗試構築一套具有監督功能和執行力的跨國組織。

遍覽全球多邊組織的框架,無外兩種選項:一,由各國人民挑選自己的領袖,再由領袖們商討協調;二,由各國人民直接推選代議士。歐盟的本質就是這兩種選項的結合體。而歐盟的嘗試也關乎著世界各國的前景。

再無人能置身事外

在很大程度上,如今的歐盟依舊未臻至成熟,縱使歐盟較之聯合國已經更為優化、效率更高、代表性更強,但現實中各國因訴求不同而產生的分歧,依舊在拉扯著歐盟的構架和設計。

不過,這並不應是歐洲議會乃至歐盟的意義受到質疑的原因。諸如「歐洲議會不民主」、「歐盟委員會侵犯各國主權」等控訴,大多來源於誤解、刻意炒作、又或是對「一體化之趨勢」的懷疑。

然而,歐盟之所以能夠走到今天,絕不僅僅是因為某些人的主觀意念,更是因為當世之挑戰愈發複雜、愈發牽連各國。當新西蘭這種「世間最後一塊淨土」都難以逃脫恐襲之虞,當巴布亞新畿內亞,「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小國寡民之隔絕狀態,最終就只能停留在人們的想象中。

此時人們該思索的是如何順應「一體化」之趨勢,積極與各國展開合作,優化這些多邊主義機制。因為,再沒有人能置身事外,一人的棄權,只會令「有心者」登堂入室,甚至是沐猴而冠,並替你做出你未必所欲見之決定。

而放諸天下,除了歐盟以外,其他地域的政治又何嘗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