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慧思之災過後 保守黨出現「反民主」的覺悟?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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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慧思(Liz Truss)的上台,對於保守黨和英國,也是個幾近超乎想像的災難。
直至請辭之際,她上任僅45天,當中還包括了英女王的10日國喪停擺,以及長達兩個星期的國會例行休會,竟已造成英鎊對美元匯價一度跌穿歷史低位、迫使英倫銀行放下緊縮政策緊急入市買債、從IMF到拜登都忍不住指點英國財政、保守黨被工黨領先民調30個百分點等一連串的「政績」,「英國淪為第三世界」、「英國變成意大利」等論調也迅速變成了陳腔濫調。
卓慧思自己也透過辭職走進了英國歷史的長河,成為史上在任時間最短的首相——45天的這個紀錄,正如肯尼亞跑手傑祖基(Eliud Kipchoge)兩小時內完成馬拉松的紀錄一般,不只是前無古人,以後也很難有來者。

在卓慧思被迫辭職之後,如何選出下任保守黨黨魁兼首相,成為了一大疑問。一方面,卓慧思在任時間比本年夏天的保守黨黨魁競選時間還要短,此刻再要英國人經歷一回保守黨內鬥,明顯在政治上和實際上也不可行。

「黨員普選」之過

另一方面,入閣八年以來毫無建樹的卓慧思之所以能當選首相,全因為十多萬的保守黨基層黨員喜歡卓慧思競選期間掛在嘴邊的空泛政治口號(戴卓爾主義、減稅、經濟增長之類),以及她對於英國未來的盲目樂觀,還有基層選民們對其對手、前財相辛偉誠(Rishi Sunak)帶頭向約翰遜(Boris Johnson)逼宮的不滿。

相較之下,得不到較多基層黨員支持的辛偉誠,卻明顯得到較多保守黨國會議員的背書(他以得票最高的地位與卓慧思進入決選)。而且,不少較為中立的觀察者(如左翼《衛報》的記者、《金融時報》的評論員等)都認為辛偉誠較為可取。同時,卓慧思減稅政策引爆的金融動盪更可算是辛偉誠競選期間對卓慧思政策的預言應驗。

由此可見,卓慧思為保守黨和英國帶來的災難,無庸置疑是保守黨基層黨員之「過」。

事實上,這套由基層黨員投票選舉黨魁的制度,是在1998年的黨內民主化改制之後才出現的。以往,黨魁就是由黨內議員們黑箱作業推舉,基層黨員完全沒有話語權;在1965年之前,黨魁更是由黨內資深大老任命,連國會議員也沒有資格出聲。

如果說卓慧思之災是基層黨員之過,其結構性的問題則是這一種「不斷普及民主化」的趨向。

前財政大臣辛偉誠在卓慧思上任後並沒有高調批評後者,但有傳言指他在背後已一直為卓慧恩的下台作黨內佈局,圖謀東山再起。(Getty Images)

暗中限制黨內普選?

經過45日的卓慧思之災後,保守黨政客似乎已經理解到這個問題。卓慧思宣布辭職之時,特別點明新黨魁將會在一周內選出,不少政治觀察者都有預感,如此迅速的選舉時程預示着保守黨有可能想要減低草根黨員的參與度,以免「另一個卓慧思」再次被選出。負責黨魁選舉的「1922委員會」主席布雷迪(Graham Brady)起初更表示,草根黨員只會「被諮詢」,引起各界關注。

不過,在奉普選為真理的時代精神之中,限制普通人的投票權是嚴重的政治不正確。於是,在數個小時之後,布雷迪就尋得巧妙法門,設置出一套最終也會讓草根黨員「安全地網上投票」的安排,企圖理論上為草根黨員參與投票留下空間,實際上卻希望造成將一般人排除在黨魁選舉之外的局面。

布雷迪將這次黨魁選舉的參選門檻,由本年夏季選舉的20位黨內下議院議員提名,大增五倍至100位。如今,保守黨共有357位下議院議員,於是理論上能出選的就只得三人。而且,在這一次選舉中,黨內議員的提名到投票,全部都在同一天(10月24日)內完成,使得黨內原非熱門人選的「有志之士」難有時間爭取更多黨友支持。

卓慧思辭職後,負責黨魁選舉的「1922委員會」主席布雷迪(Graham Brady)在國會大廈外見記者。(AP)

在黨內山頭林立之際,能夠得到100位黨友提名的政治人物寥寥無幾。目前,最明確的人選就是辛偉誠,以及曾擔任國防大臣兩個月的莫佩琳(Penny Mordaunt)。有政界傳言,兩人也有可能為保大局而合作,推出一張必勝的黃金名單。因此,這次黨魁選舉有可能只有一個人能得到100位以上的黨內議員提名,最終自動當選,避過訂於28日舉行的草根黨員投票。

即使這些熱門人選未能「組隊參賽」,經過黨內選員投票篩選出的兩位黨魁候選人,也會再經過一個新增的「指示性投票」。根據黨規,最後兩位候選人原該交由草根選民投票選出,因此,這個由黨內議員作出的「指示性投票」其實是多餘之舉。但布雷迪之所以要設下這個多餘的投票,似乎是預設了在「指示性投票」落後的候選人將主動退選,使整個選舉實際上變回保守黨原有的黨內議員推舉制,將草根選民排除在外。

如果布雷迪的如意算盤敲響,這次黨魁選舉可算是繞過了現有的「黨內普選」,是一種「民主倒退」,未來更有可能變成保守黨黨魁選舉的「新傳統」。

從這種佈局來看,可見保守黨內至少有些有識之士,已經覺悟到「民主普選的局限」。

除了辛偉誠和莫佩琳之外,保守黨內亦有政客呼籲約翰遜再次競逐黨魁。(AP)

普選政府合理嗎?

西方民主的基礎在於「人人生而平等」,因而有着「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美國《獨立宣言》接續下來便說,「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

問題是,「人人生而平等」與「政府的正當權力須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所代表的普及投票權之間,有着一種邏輯上的跳躍。這種跳躍是否合理,取決於人人之間的「平等」到底是哪一方面的平等。

我們都知道每一個人在各種能力上都不是平等的。正如只有專業資格的醫生才該有權利為人治病一樣,在不同範疇中,不是凡生為人都享有同樣的權利。如果國家治理,又或者選賢任能是一種專業的話,為何在治理者的選擇權之上,凡人都有同等的權利?

在西方民主國家近年來不斷遇上狂人當選、極端政治當道,甚至像卓慧思一樣的無能者掌政的背景之下,這個問題是值得重新思考的。

這一次英國保守黨新一輪的黨魁選舉上企圖將「黨員普選」實然上排除在外,也許是這種重新思考的一個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