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喝完咖啡大昏迷 醒來竟全裸 驚揭被姐姐男友處心積慮迷姦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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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宋姓男子僱用女友的妹妹當按摩師,卻覬覦對方姿色,4年前在女友妹妹的飲料中下安眠藥,趁機性侵得逞,他事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對方主動脫衣勾引,但法官不採信說詞,一、二審均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8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宋平時僱用女友妹妹替客人按摩,還將工作室2樓租給女友妹妹住,他2015年5月23日覬覦女友妹妹的姿色,趁對方接待客人時,將安眠藥摻入喝到一半的咖啡中,見對方飲用後頭暈、四肢無力倒臥沙發上,再以嘴巴含吸管,吸取摻藥的咖啡餵入女友妹妹口中。 

女友妹妹事隔2小時後甦醒,自行回到2樓房間後再度昏迷,宋則見機不可失,尾隨在後,進入房間性侵得逞。女方晚間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頭暈、下體濕潤,到醫院驗傷後發現自己安非他命、安眠藥中毒,立即報警處理。

宋承認與女友妹妹發生性行為,但否認下藥性侵,堅稱「當天是女友妹妹自行脫光衣服,主動拉我發生性關係」,還直指女方刻意陷害他,逼迫他給付45萬元(約11.5萬港元)和解金。

警方調閱工作室監視錄影畫面,卻發現檔案被刪除,設法還原後又見檔案日期遭刻意修改。法官認為,女方下體驗出宋的DNA,且監視器畫面中,宋下藥動作明顯,若宋沒下藥,何必刪除監視器畫面?認為宋的說詞不足採信,雖已和女方達成和解,但矢口否認犯行,一再主張女方主動脫衣勾引,難認有深刻悔悟之心,不宜輕縱,一、二審均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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