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男酒後call公安要求代駕 宣稱有「AK47與AK48」 遭行拘5日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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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報道,雲南大理一名男子醉酒後打內地報警電話110,要求公安派車接送,還宣稱自己有AK47與AK48,遭警方行拘5日。

據「昆明西山公安」公眾號消息,近日,一名酒醉的大理男子施某在同學聚會散場後,將報警電話當作「代駕熱線」,連續4次撥打110要求派車接送。面對民警的勸導,施某不僅置若罔聞,還語出驚人,稱「我有AK47和AK48!」「要炸派出所!」

涉事男子。(昆明西山公安公眾號)

民警迅速行動,查證事實後,公安機關依法對施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