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網約車司機駕駛逾13小時 致1名乘客死亡 平台負責人被立案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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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警6月11日發布一起網約車事故調查案例。4月16日凌晨,李某駕駛營運網約車搭載3名乘客,與道路中央隔離綠化帶標牌柱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受損、1名乘客死亡。深圳市交警認定,司機疲勞駕駛承擔主要責任;涉事平台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明顯漏洞,承擔次要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目前已被刑事立案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據CCTV畫面顯示,車輛行駛過程中周圍無其他車輛,該車路徑逐漸向左邊偏移且未減速,最終撞向隔離綠化帶。(影片截圖)
據CCTV畫面顯示,車輛行駛過程中周圍無其他車輛,該車路徑逐漸向左邊偏移且未減速,最終撞向隔離綠化帶。(影片截圖)

內媒《南方都市報》報道,4月16日凌晨4時10分許,李某駕駛營運網約車搭載3名乘客,沿深圳梅觀路段行駛時,車頭與道路中央隔離綠化帶標牌柱發生碰撞。據CCTV畫面顯示,車輛行駛過程中周圍無其他車輛,該車路徑逐漸向左邊偏移且未減速,最終撞向隔離綠化帶。事故造成車輛受損,1名乘客死亡。

經深圳市交警初步調查,事故發生前,司機李某累計實際駕駛時長達13小時29分鐘,長時間超負荷行車引發疲勞駕駛,是事故發生主要原因,司機李某承擔此事故主要責任。隨後,交警進一步溯源,明確事故發生與平台超長時間的派單密切相關。

經深圳市交警初步調查,事故發生前,司機李某累計實際駕駛時長達13小時29分鐘,長時間超負荷行車引發疲勞駕駛。(影片截圖)
經深圳市交警初步調查,事故發生前,司機李某累計實際駕駛時長達13小時29分鐘,長時間超負荷行車引發疲勞駕駛。(影片截圖)

通過對平台派單規則及行業監管機制展開深度調查,交警認定涉事平台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明顯漏洞,承擔此事故次要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未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疏於日常監管,縱容司機超長時段違規營運,其行為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目前已被刑事立案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深圳市交警認定,司機疲勞駕駛承擔主要責任;涉事平台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明顯漏洞,承擔次要責任。(南方都市報)

深圳市交警表示,本次事故溯源調查,交警將網約車平台納入事故定責,明確司機、平台主次責任,形成「事故定責—平台追責—行業整改」全鏈條治理,實現行業監管突破。同時推動涉事平台迅速整改,涉事平台在調查期間完善司機營運數據上報機制,將司機單日強制下線時長進一步縮短,從算法源頭嚴控超時接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