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外國男自稱外交官不聽勸放狗 居民不滿:誰都沒有特權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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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6日),一名自稱是哥斯達黎加駐上海外交人員在屋苑放狗,有居民不滿一直尾隨拍片,社區工作人員則以防疫規定的理由勸阻他先做檢測回家。
拍片者認為,即使是外交官也沒有特權放狗,但涉事男子直言「你不要拍我,你會造成兩國在國際很大的問題」。

網傳影片顯示,涉事男子向社區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並非中國人民,而是哥斯達黎加的外交官,一直配合做核酸檢測,一直留在家中沒有外出,今天才放狗。他向工作人員抱怨稱,小區居民不讓他放狗,自己每行一步都有居民尾隨,其愛犬因太緊張所以未有大小便。

該男子不滿有居民拍片,直言「你不要拍我,你會造成兩國在國際很大的問題」。拍片者隨即要求他立即回家,「所有在上海的中國人都足不出戶,都不可以遛狗,外交官也沒有特權。中國人都這麼配合,你們外交官更要配合」。

社區工作人員向涉事男子稱,即使是哥斯達黎加駐華大使館也會勸他服從上海的防疫管理規定,足不出戶,「因為規定是人和寵物也要足不出戶,你可以去社區反映」。惟涉事男子表示不希望和小區居民說話,希望去法院解決。

有居民拍視頻,外交官不滿地說:「你不要拍我,你會造成兩國在國際很大的問題。」(月亮湖視頻)

根據《外交特權與豁免》,外交人員的人身及其家屬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即使外交人員觸犯駐在國的法令,在一般情況下,也不加以拘捕或扣留,而是通過外交途徑交涉,求得解決。

然而,《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在不妨礙外交特權與豁免的情況下,凡享有此項特權與豁免的人員,均負有尊重接受國法律規定之義務」。因此,外交人員不應有與駐在國法令相抵觸的行為,並應遵守法規、交通規則、衛生條例等等。

網民睇法:

外交官的外交豁免權並不與居住區域的管控政策相悖。在國內居民不能出來遛狗的情況下,要遛狗就回自己的領事館去。

對這樣的解釋是沒用的,一邊拿出手扣,一邊說:請遵守防疫規定,還囉嗦的話直接扣上帶走。不過,你要是那個民警你敢嗎?

外交官有豁免權的。當然要確認他真是外交官。

不理解很正常,畢竟是外國人,各國防疫政策不一樣。

國人直接上手加呵斥 誰還和你講道理。

對內容不妄加評論,只希望對自家人也要拿出一些這樣的溫良恭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