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後以209萬和解? 多人曾因假冒王思聰行騙被判刑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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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靜安警方日前通報稱,王某某等人毆打路人致輕微傷。有傳王某某為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之子王思聰,後者以209萬(人民幣,下同)與傷者和解。但有消息指,涉事者非王思聰,付款和解一事是造假。
在「王某某」真實身份未明之際,有消息指,此前曾有多人因假冒王思聰行騙被判刑。

1月12日,上海靜安警方通報稱,1月11日4時許接報南京西路一商務樓門口有人被打。打人者為「王某某」,因不滿陳某某對其拍照,兩人發生爭吵,「王某某」將對方毆打成輕傷。

《新京報 》指出,從權威消息獲知,王某某是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之子王思聰。1月13日,網傳王思聰發朋友圈稱已付209萬與傷者和解。隨後有微博大V表示,該消息疑為假消息,網傳朋友圈截圖,與王思聰朋友圈頭像不符。

事實上,此前曾有多人因假冒王思聰行騙被判刑。

2017年2月11日,湖南籍的王某將微信帳號改為「wangsicongL」,暱稱改成「王思聰」,並購買他人的微信帳號、銀行卡、支付寶;2月19日,在民警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王某前,他以「王思聰」的身份詐騙超過2萬元。

2017年7月26日,常山法院判決,王某犯詐騙罪成判囚1年,緩刑1年半,罰款3萬元。

判決書顯示,王某以「萬達集團銷售超3000億元,要在群中發1.5億元紅包」為由建立微信群組,要求被害人掃碼支付358元、500元入群門檻費,加入其事先建立的支付寶經費群「元宵節1.5億紅包慶祝群」中。

隨後,王某又以萬達集團管理員的身份,聲稱為防止有人使用外掛搶紅包,需繳納1000元的保證金。常山檢察院統計,王某以前述手法一共行騙20160元。

2021年9月,天生聲音酷似王思聰的張某某,在微博上發現胡女士對王思聰的「愛意」留言後,遂冒充王思聰實施婚戀詐騙。張某某添加胡女士的微信好友後,一直用語音與她聊天,並假裝不小心被識破身份,騙取對方信任。

雙方聯繫一段時間後,張某某突然以同意見面甚至結婚為由,多次向胡女士索要路費、彩禮費等,胡女士單純以為是「王思聰」在考驗自己的誠意,於是前後向對方轉帳了3萬餘元。

警方立案調查,凍結張某某的銀行帳戶,但他抱有僥倖心理,又突然現身聯繫胡女士,企圖協商退錢,並要求胡女士撤案。為了能夠盡快解凍帳戶,張某某親自到派出所說明情況,最終在警方的追問下百口莫辯,將詐騙經過和盤托出。

張某某事後已將詐騙的3萬餘元如數退還,但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