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兒女起訴父親要求「還我16800元利是」 法院判:15天內返還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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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將至,利市派發也逐漸熱鬧起來。近日,江蘇邳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件孩子起訴父親返還壓歲錢的案件,總額16800元(人民幣,下同)。

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消息指,周某(男)與吳某(女)婚後育有一子周某翔(13周歲)、一女周某菲(13周歲),後兩人離婚,兩子女均由吳女士撫養。

2020 年1 月26 日,周某以代為保管名義將兩名子女的16800元利市拿走。在孩子們多次要求父親返還利市均被周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後,孩子們決定向法院起訴。

邳州市人民法院判處被告周某,在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返還原告周某翔的利市8000元和原告周某菲的利市8800元。

據悉,兩名原告在春節期間按照民俗習慣從家庭親緣長輩手中獲得的利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贈與行為合法有效,利市為兩位原告合法的個人財產。

被告周某經兩名原告多次催要但拒不返還利市的行為,已經損害了兩名原告的合法權益,應該在法院判決日期之內盡快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