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深圳地鐵內睡覺被罰15元 客服:超過210分鐘徵收超時服務費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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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游新聞》今日(18日)報道,有網民在小紅書發帖稱,在深圳遊玩期間,「玩累了,在地鐵裡休息,待了3個多小時,結果發現出不去了,繳了15元罰款才出去。」引發關注。不過,深圳地鐵人員回應表示,這並非罰款,而是超時服務費。

據該網民發出的「乘客事務處理單」顯示,其於2023年12月24日14時07分進入深圳地鐵1號線高新園站,於當日17時49分在9號線梅村辦理超時手續,罰款費用為15元人民幣。

在小紅書平台檢索「深圳地鐵超時罰款」發現,因待在地鐵站內未出站超時被罰款,並非個案,有不少網民因在深圳地鐵內待超過3、4個小時被罰。有人感到震驚稱,「居然還有這等事?看來我孤陋寡聞了」,也有分析認為,「怕有人在地鐵裡搭來搭去做跑腿,跑路費才2塊錢」,「坐地鐵都有時限的,不是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對此,深圳地鐵熱線客服人員解釋,15元並非罰款。在地鐵內超過210分鐘即3.5個小時,會被徵收15元的超時服務費。除此之外,乘客還要繳交當次車程費用。客服人員提醒乘客:「如果過閘機時,遇到沒掃到碼就出站情況,乘客應該第一時間聯繫地鐵站工作人員進行行程補登,事後地鐵只會收乘客本次乘車費用,不會加收15元的超時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