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半山手記|陳同佳本月赴台自首機會微 安全屋料「多住一會」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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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原計劃本月內赴台自首,但台灣駐港辦事處拒受理入台證申請,台方搬出「司法互助」前設,否則入境問題免談,換句話說,就是不肯為陳同佳赴台開綠燈,令事件繼續「半天吊」。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早前提出「最後限期」,要求陳同佳本周五(23日)、即出獄一周年之前起行,否則不會為對方求情,有熟悉台灣事務的政界中人直言,潘媽媽可能是「搞錯對象」,與其催迫陳同佳赴台自首,不如先懇求台方減少政治操作,簡化簽證程序,接收「自己送上門」的通緝犯,甚至親赴台灣駐港辦請願,效果相信比向保安局長李家超遞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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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上周親到台駐港辦為陳同佳申請入台簽證遭拒,除了令李家超「難以置信」,寶島內亦有開始有聲音批評蔡英文政府「玩政治」玩過了籠,到行政院長蘇貞昌拋出「司法互助」前提,部分人才恍然大悟,原來陳同佳自首「非不為也」。

可笑的是,有政治「變色龍」急著提出一堆台灣不能批簽證的「理由」,指陳同佳不可能在簽證申請表填上旅遊、經商,負責的官員也不敢蓋章,但這些「技術原因」恐怕都未能回答:為何發出通緝令的政府,會拒絕一名通緝犯自投羅網?

台方一直聲稱「歡迎」陳同佳隨時來台,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本月8日曾表示,陳同佳如確定要來台面對司法,隨時可透過「單一窗口」聯絡,並指陳同佳可到台灣駐港辦申請簽證,「沒有不受理」。結果,陳同佳的台灣律師聯絡了「窗口」、管浩鳴為陳同佳申辦簽證,皆不得要領,因為台方又回到一年前的起點:要求司法互助。蔡英文政府向來擅於政治操作,把事件上升至「官方對官方」層次,特區政府自然無力處理。

「趴趴走」恐爭議更大

如今看來,除非台灣方面又來個「急轉彎」,陳同佳本月赴台的機會已很渺茫,潘媽媽在「死線」之後有什麼行動,也難以影響大局,關鍵始終是台灣政府的取態。

至於安全屋問題,潘媽媽多次質疑警方保護殺人疑犯,浪費納稅人金錢,讓陳同佳在安全屋「無憂無慮」生活。事實上,陳同佳雖然是政府口中的「自由人」,但長期不見天日,形同「軟禁」,也是一種精神折磨,更重要的是,無人想陳同佳「趴趴走」,如果他搬回啟晴邨,恐怕只會引起更大爭議。可以預期,陳同佳仍會在安全屋「多住一會」,離開之時,或許就是赴台之日。

但如果事情繼續以年計膠着,又是另一番盤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