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7律師會理事批單由行政機關褫奪資格 剝奪政治參與權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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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訂明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等行為,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港府其後DQ 4名民主派議員即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的議員資格,15名民主派議員隨即宣布總辭抗議。
7名律師會理事今日(13日)發表聯署聲明,指立法會議員是市民的代表,絕不能單由行政機關褫奪其資格,否則政治參與的權利必遭嚴重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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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律師包括張達明、帝理邁、羅彰南、林洋鋐、黃耀初、蔡頴德及彭皓昕,他們在聯署聲明中表示,對香港的法治情況表達深切的關注,質疑人大決定和政府公告褫奪四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是違反法治、「一國兩制」原則、《基本法》第79條的規定、《基本法》保障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以及程序公義。

指以國安法生效前行為 判定不符國安法規定

此外,人大決定和政府公告褫奪該四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乃認為由於在6月30日前,即國安法生效前,他們的行為不符合國安法的規定。7人說這樣表示國安法有追溯力,違反憲制原則和國際標準。

7人又指,法治原則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全賴它防止權力的肆意運用,以維護市民的權利。法治亦體現於公平地管治社會,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7人促請中國和香港政府尊重法治原則,不可以政治凌駕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