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終極上訴得直 政府會否尋求釋法? 鄧炳強:要研究判詞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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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7日)自泰國返港後,被問終審法院昨日(6日)「快咇」譚得志終審上訴遭駁回,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獲判終極上訴得直,會否提出釋法時,他先對「快咇」案裁決表示歡迎。至於支聯會案,他重申政府會研究判詞,也會考量按照過往的國安案件,考慮是否要優化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讓國安法更有效。
鄧炳強在機場被問及終審法院昨日(6日)否決「快咇」終審上訴,至於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判三名上訴人得直,政府會否就支聯會案提出釋法要求時,他先對「快咇」譚得志上訴被終院否決表示歡迎。之後,他回應支聯會拒交資料案,表示會考量法律規定、執行機制是否需要有措施,讓國安法更有效。他重申,正在研究相關判詞,按照過往的國安案件,考慮是否要優化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未按警方要求交出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及兩名常委,被裁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罪成,各被判囚4個半月。他們早前向終審法院提上訴,指控方需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非「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又指控方隱去部份資料,令被告無法抗辯,造成不公。終審法院5名法官昨日一致裁定鄒等3人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亦是首次涉及《港區國安法》而在終院獲勝訴的案件。
人民力量前成員譚得志(快必)在2020年間,涉多次在街站發表煽動言論,包括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成,遭判囚40個月。他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指控方需證明被告有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的意圖,又認為煽動罪屬可公訴罪行,應交由高等法院審理,讓陪審團決定相關言論是否屬煽動。 終審法院法官昨日(6日)駁回譚的上訴,並重申區域法院在《國安法》實施前及實施後,均有審理該控罪的司法管轄權,同時亦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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