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城大修例 取消學生會長當然校董 改為本科生互選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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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4日)三讀通過《2025年香港城市大學(修訂)條例草案》,把原本由學生會會長當然擔任的校董會成員席位,改為經本科生互選產生。

劉智鵬:修例是合理化相關事宜、撥亂反正

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劉智鵬形容修例是合理化相關事宜,有學生對政治參與熱情較低,即使有學生會選舉都可能是小圈子選舉,而小圈子代表巨型群體相當不合理。他又指,學生代表坐在校董會,應該有代表性,產生辦法應該是類似教職員選舉機制選出,需行之有效,今次條例草案是撥亂反正。

劉智鵬(黃浩謙攝)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紹雄指,在修例前,如果城大未能選出學生會會長,就可能沒有校董會學生代表,故今次修例有效。他又指,其他大學對於本科生有清晰描述,關注修訂文本會否對本科生有定義。他補充,修例後若學生會會長未能成為校董會學生代表,都希望校方可推動兩邊的協作關係。

陳紹雄(黃浩謙攝)

港大校委會成員、民建聯選委界議員陳仲尼則表示,除了2022年之外,過去五年城大均未能根據會章成功選出學生會會長,而不少本地大學都用選舉方式產生校董會學生代表,至今運作成效良好,本次修例借鑒了其他大學的成功經驗,會獲得學生支持。

陳仲尼(黃浩謙攝)

教職員、本科生、研究生校董會成員產生機制一體化

條例草案是由林健鋒提出的議員法案,旨在修訂《香港城市大學條例》,包括:以一名本科生互選產生並由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委任的本科生取替學生會會長的校董會成員身份;使選舉兩名教職員、本科生及研究生給予校董會委任為校董會成員的機制一致化;及就相關事宜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