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登記|法案委員會首次開會 議員關注若立法失敗有何後果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今日(23日)首次開會,多名議員表明反對立場,同時關注立法會一旦推翻法案,後政府是否仍須履行終審法院判決、是否能以行政方式處理同性伴侶權益代替立法,以及政府如何評估後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強調,政府立場堅定,既恪守司法裁決的積極義務責任,也捍衞傳統婚姻定義,同時致力平衡社會整體利益。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則表示,終審法院的裁決並非指令政府須採取任何措施,但攻府有責任履行法律義務,若法案未能獲得立法會通過,裁決原則上繼續有效。
委員會決定邀請公眾就《草案》提交意見書,截止日期為7月29日(下周二)下午5時。
葉劉關注同性伴侶在駐港領事館結婚是否符合登記條件
終審法院在2023年10月以3比2裁定,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所規定的私生活保護權,特區政府需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以給予他們適當權利。港府就此提出訂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其中規定同性伴侶登記前必須先在境外完成同性婚姻或伴侶關係註冊。
身為行政會議召集人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明支持立法,指「不管幾比幾,終審裁決是要遵循的命令」。葉劉認為,通過這項法例,對香港吸引人才、維護開放包容形象有所裨益。她提問,若同性伴侶在駐香港的外國領事館內結婚是否符合條件,以及若法例不通過,法院兩年寬限期到期後應如何處理。
律政司:法案若被否決 政府仍有持續責任履行法律義務
梅基發回應指,終審法院的宣告並非命令,並無指令政府須採取的措施,但若法案未能獲得立法會通過,終院裁決原則上繼續有效,政府有持續責任履行法律義務。至於外國領事館結婚是否符合條件,他並未作回應。
民建聯指法案顛覆家庭價值 促採用個別措施處理
周浩鼎代表民建聯表明堅決反對《草案》,認為應用個別措施處理而非用法律制度顛覆家庭價值、家庭倫理與一男一女婚姻制度。他直指「若條例通過是中門打開,變相承認同性婚姻」,重申擔憂未來會產生「兩個爸爸兩個媽媽」的領養兒童等問題。
另一民建聯成員林琳則認為,《草案》不僅為同性權益擴張,更等同建立同性婚姻制度,「好有可能未來全面定義婚姻」。
用行政手段代替立法? 律政司:突發情況下預先指示未必適用
同樣來自民建聯的鄭泳舜詢問政府,為何不能以行政方式處理同性伴侶部分權益。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則指,政府一方面不承認同婚,一方面又強調有法律承認的責任,令人費解。他也認為應以行政手段展㺺人道精神,處理同性伴侶的醫療、身後事等問題。
律政司代表在會上多次強調《草案》不涉及承認同性婚姻,又解釋在突發情況下,以行政方式訂立的預先指示及授權未必適用,用立法方式保障同性伴侶的基本社會需求是最理想的做法。曾國衞則指,法院裁決特區政府須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因此須以立法形式進行。
曾國衛:終院沒有且不應該指示立法會通過法案
包括自由黨主席邵家輝在內的多個議員關注立法會是否有權「自由選擇」通過或否決《草案》。梅基發回應稱「充分理解及尊重立法會的立法權」,曾國衛則指出,「終審法院並無指令政府怎麼做,也沒有且不應該指示立法會通過法案」。
曾國衛強調,《草案》旨在履行終審法院裁決設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法律地位,但絕不影響「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傳統婚姻制度。他重申,特區政府「維護傳統婚姻的決心堅如磐石」,新制僅保障基本權利,不會動搖現行婚姻定義。他希望能就提供保障及聽取各方意見之間達到平衡,形成「最大公約數」。他又表示,必然盡最大努力爭取通過法案。
委員會15名成員 至少10人反對法案
《香港01》統計顯示,立法會各個黨派裏,只有新民黨支持今次立法,民建聯、工聯會、經民聯、自由黨與勞聯均反對或傾向反對。法案委員會15名成員裏,五人來自民建聯,包括委員會主席陳勇;兩人來自經民聯;自由黨與工聯會各有一人,加上以教育界身份表明反對的選委界議員鄧飛,即委員會內共有10名成員對法案持反對立場。
另外四名來自選委界的無黨派委員,包括李浩然、蘇長榮、梁毓偉與嚴剛,沒有明確表示支持或反對。
委員會邀請公眾提交意見書 下周二截止
法案委員會訂於周五(7月25日)舉行第二次會議,立法會法律顧問昨日去信政府,要求當局在此次會議召開前回覆信中所列出的19項關注,包括當局基於什麼因素判斷替代框架所涵蓋的權利,以及一旦法案遭到否決會採取什麼措施應對。信中同時要求政付釐清多項條文細節。
委員會另商定,邀請公眾就《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提交意見書。有興趣的人士或團體需於7月29日下午5時或之前提交網上表格和意見書。按照慣常做法,除非有關人士或團體表明所提交的意見書不可公開,否則立法會秘書處所接獲的意見書均會公開讓傳媒及公眾人士閱覽,並上載至立法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