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統計|同性伴侶登記反對聲浪大 立法會若即日投票將被否決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昨日(16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動議二讀時表示,懇請議員支持法案,政府亦會全力配合審議工作,爭取完成立法。不過,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月初討論設立相關「替代框架」時,多個黨派均不支持。
《香港01》因應政府正式提出法案,向立法會各政黨及多個無黨派議員了解投票意向,民建聯、工聯會、經民聯、自由黨與勞聯表明反對或傾向反對,加上其他持相同立場的議員已有至少43票,再加上傾向棄權的議員,將超過現有議員總數的一半。換言之,若現時舉行投票而全體議員均參與表決,法案將會被推翻。
特區政府提出訂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源於「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在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就香港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在2023年10月裁定,港府不承認海外婚姻不違反《基本法》,但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所規定的私生活保護權,特區政府需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以給予他們適當權利。
各大政團僅新民黨擬支持 葉劉:法案只賦予「最低」權利
終院就裁決給予兩年暫緩期,讓特區政府制訂替代框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月初建議,透過立法方式,為同性伴侶提供登記機制,讓他們可享有對伴侶的醫院探視權,包括獲得醫療資訊、參與醫療決定、器官移植,以及處理辨認遺體、申請死亡證、領取遺體、申辦死者安葬事宜等等權利。
立法會各大政黨中,表示支持立法的只有新民黨。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曾表示,賦權同性伴侶參與對方醫療及處理身後事,相當於「最低消費」。撇除個人立場,葉劉作為行政會議成員,有義務支持及協助政府推動法案。據了解,新民黨其餘5位議員都預備支持。
法律背景議員取態不一 江玉歡:框架很克制,不等同結婚
無政黨背景的立法會議員中,選委界江玉歡表示會投支持票。她認為,機制沒有動搖本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對於有意見認為,登記機制等同承認同性婚姻,身為執業律師的江玉歡稱不解為何要過度延伸,「其實框架只是最低要求,很克制和基本,不等同結婚和收養子女」。她強調,政府並未在框架提及同性婚姻合法,若過度解讀無助社會凝聚共識,香港亦應向全世界展示包容一面。
有部分議員仍未有明確投票意向。同樣為律師的選委界議員簡慧敏指,問題有一定複雜性,要先形成共識,「我們作為民意的代表,要看回我們的選民」。她認為現在社會還未形成共識。
法律界功能組別議員林新強也沒有明確的態度,但他強調要尊重法院的裁決,認為單靠反對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他續指,法治在香港很重要,「你唔可以做一啲嘢去損害法治的裁決」。
有議員直言年底選舉 為選情計「唔夠膽」支持
另有不願具名的議員向《香港01》透露,今年年底將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不論個人立場,為選舉「入閘」、選情計,還是「唔夠膽」支持,因為手握提名權的選委中不少思想保守。有選委界議員更稱,上星期已收到選委「溫提」,必須反對該機制。
民建聯18人堅決反對 周浩鼎:可透過個別政策靈活處理
建制大黨民建聯在立法會有19個議席,除了身兼行會成員的黨主席陳克勤料將支持政府提出的法案外,其餘18人堅持投反對票。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發言人周浩鼎回覆《香港01》查詢時,重申民建聯「堅決反對該機制」。
周浩鼎在立法會辯論替代框架建議時曾指,登記制度將直接動搖家庭核心價值以及社會制度,他解釋,反對登記機制並非歧視同性伴侶,認為可以「透過個別政策措施靈活、彈性處理」。
自由黨指登記等同承認同婚 李鎮強:若寫得溫和些或棄權
自由黨對目前法案內容持反對立場,副主席李鎮強對《香港01》表示,現時擬定的登記機制,事實上與承認同性婚姻無異,「一走去登記,都會去影結婚相、擺酒,甚至接新娘」。至於投票意向,李鎮強稱,「而家咁樣嘅框架下,我哋都好傾向反對」,但若草案寫得「mild(溫和)啲,令黨團可以接受」,例如釐清登記機制和婚姻註冊的分別,都可能考慮棄權。換言之,除了身兼行會成員的黨魁張宇人,自由黨其餘三名議員將反對或棄權。
經民聯與工聯會的情況與民建聯及自由黨相似,除了身兼行會的成員外,其餘議員都計劃投反對票。擁有兩個議席的勞聯亦稱傾向反對。
教育界出身的選委界議員鄧飛表態「一定反對」,指教育界、學校、家長很多表態反對,擔心通過條例會衝擊家庭觀念。他又形容現時觀感令人「疑惑」,「好像要求行政、立法機關服從法庭判決」。
有議員指框架非必要 可用行政手段照顧「同志」
自稱立法會唯一非建制派的新思維主席狄志遠表示「暫時傾向反對」,主要是因政府提出機制前沒有諮詢公眾,以及社會對同性伴侶立法的主流意見都傾向保留,惟他不認為政府或終院有所謂投票指令,「冇要求一定支持或反對,我諗法院都會尊重立法者」。
有少數議員公開或私下表示傾向投棄權票,其中,A4聯盟議員梁文廣表示,不認為短時間之內可以商討出法院要求的框架。
選委界議員管浩鳴預備投棄權票,他認為,不用特別強調「同性」二字,而是可以提出一個更包容的框架,如允許家人之外的朋友作為接受預設醫療指示的對象。另一議員認同,涉及同性伴侶權益的事情可行政處理,「甚至乎申請公屋、居屋,都可用行政方法」。她質疑,特設機制賦權同志處理伴侶醫療事宜,等同承認本港有同性婚姻。
李家超強調不損婚姻制 梁美芬:立法會否決也符合憲制
政府多番強調設立登記機制,是平衡有關人士訴求和終審法庭判決之舉,並不衝擊作為特區唯一合法婚姻制度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制。行政長官李家超前日強調,終審法院裁定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政府必須作出適當的履行方案。
曾猛烈抨擊設立同性登記機制是「打開潘多拉的盒子」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表示,政府要尊重終院判決,「正如唔可以抓住法官嘅手去寫判決」,但無論立法會是通過還是否決,也都完全符合基本法規定的憲制秩序。
01統計:反對或棄權票已過半 足以否決法案
《香港01》對願意透露投票意向的議員作出分類,至少有44人表明或計劃投反對票、至少兩人擬棄權,表明支持或可能支持的暫時只有14人,包括8名身兼行會成員的議員。根據《基本法》附件二,政府提出的法案須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支持才可通過。立法會目前共有89名議員,按現時統計結果,若所有議員參與表決,法案將被推翻;即使有部分議員選擇避席,法案成功闖關的機會亦極低。
議會反對聲音如此巨大,政府如何拆解,值得關注。曾國衞昨日表示,政府會全力配合審議工作,爭取完成立法。特首李家超前日則強調,終審法院裁定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政府不能違反裁決,否則就會違反法治原則。他同時表示,立法會可以「審議和修訂法案,投票通過或者不通過」,政府會尊重司法機關和立法機關各自行使權力。